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2734号-ZGGJ-JL005-26101862舒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2026-11-04 10:27 信息来源: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省份:吉林省
一、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2734号-ZGGJ-JL005-26101862
二、项目名称:舒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吉林春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吉林市船营区德胜街130号乐园一区0号楼1号网点投标报价:588000(元)93.52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合同包一舒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舒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20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单户补助上限标准:3000 元 / 户(包干制,包含产品采购、运输配送、入户评估、施工安装、竣工验收、3 年免费质保全流程费用),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前全部完工验收并归档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凤霞,郭晶,王玉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吉省价【2016】98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1%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兰市民政局 地 址:舒兰市人民政府213室 联系方式:0432-68260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2层203 联系方式:166044047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健电 话:16604404777附件信息:磋商文件—舒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发售稿.pdf460.3K中小企业声明函99.1K舒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2734号-ZGGJ-JL005-26101862采购人:舒兰市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舒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2734号-ZGGJ-JL005-261018622.项目名称:舒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609,000.00元5.采购需求:20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单户补助上限标准:3000元/户(包干制,包含产品采购、运输配送、入户评估、施工安装、竣工验收、3年免费质保全流程费用),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6.服务地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区域为舒兰市政府辖区内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前全部完工验收并归档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财务要求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上午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竞争性响应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开标时-律按无效响应处理)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舒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迎宾大街1号舒兰市市民服务中心604室)
五、开启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舒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迎宾大街1号舒兰市市民服务中心604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舒兰市民政局地址:舒兰市人民政府213室联系人:李鑫电话:0432-682606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2层203联系人:李健联系方式:1660440477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健联系方式:1660440477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舒兰市民政局地址:舒兰市人民政府213室联系人:李鑫电话:0432-68260661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C座2层203联系人:李健联系方式:166044047771.1.4项目名称舒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1.1.5项目地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区域为舒兰市政府辖区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203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单户补助上限标准:3000元/户(包干制,包含产品采购、运输配送、入户评估、施工安装、竣工验收、3年免费质保全流程费用),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需求1.3.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完工验收并归档1.3.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行业划分: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财务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0.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开标5日前将疑问电子版文件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869840308@qq.com)注:相关疑问按上述要求递交外,还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标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提出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文件后24小时内1.11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天2.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形式:将收到澄清的答疑文件以确认函形式发送至869840308@qq.com。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下列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随响应文件同时上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