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791000202602000066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发布时间:2026-11-03 23:48 信息来源: 省份:山东省
一、项目编号:SDGP371791000202602000066
二、项目名称: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江阴翰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芙蓉大道 508号 4,507,014.00元 87.40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服务类(江阴翰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1-1大气污染治理服务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鲁西新区辖区内,重点是3个国省控空气监测站周边,单站管控半径不低于2.5公里(覆盖面积不小于20平方公里/站),覆盖辖区内道路扬尘管控、餐饮油烟管控、面源污染管控、移动源管控等重要污染源精准管控和治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 吴永幸 评审专家: 杨秀平 、 崔丽 、 李汝 、 冯继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服务类标准的70%计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承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足额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30139.28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 == 1}">推荐排名 --> 江阴翰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7.40 山东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9.34 山东量雅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无合同包1(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山东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其他情形(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2山东量雅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其他情形(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鲁西新区分局地址:菏泽市广州路综治中心5楼联系方式:18805307577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899号安徽大厦9层联系方式:17653093467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志刚电话:17653093467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3日相关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pdf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SDGP37179100020260200006620261013001)-文件集.zip业绩一览表.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pdf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SDGP371791000202602000066项目名称: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购包: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投标人名称:江阴翰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响应报价1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鲁西新区辖区内,重点是3个国省控空气监测站周边,单站管控半径不低于2.5公里(覆盖面积不小于20平方公里/站),覆盖辖区内道路扬尘管控、餐饮油烟管控、面源污染管控、移动源管控等重要污染源精准管控和治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国家、⾏业标准及采购⼈要求4,882,936.8元4,507,014.0000元1.0000项4,507,014.00元合计:4507014.00元(大写:肆佰伍拾万柒仟零壹拾肆元整)备注:无投标人公章:江阴翰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1月02日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791000202602000066采购人: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鲁西新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鲁西新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项目编号:SDGP3717910002026020000661.2.项目名称: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3.项目简介本次采购是鲁西新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包括提供精准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和方法,有效降低PM2.5细颗粒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单位负责⼈为同⼀⼈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声明函2、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开标前六个⽉内任意⼀个⽉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在⼭东省内缴纳的供应商,也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3、具有独⽴承担⺠事责任的能⼒:法⼈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件或⾃然⼈的⾝份证明并加盖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提供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提供⽆重⼤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6、具有履⾏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具有履⾏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声明函7、本项⽬专⻔⾯向中⼩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8.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1.9.联系方式采购人: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鲁西新区分局地址:菏泽市广州路综治中心5楼邮编:274000联系人:晁正联系电话:18805307577代理机构: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899号安徽大厦9层邮编: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联系人:杜志刚联系电话:1765309346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4,882,936.8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 3 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 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期限为准,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7.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鲁招协〔2024〕13号)服务类标准的70%计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由中标人承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足额缴纳,投标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该笔费用。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不组织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兼投不兼中不涉及13.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 注: 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 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4.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 2 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