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拟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保洁与园林绿化综合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选取招标代理)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比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2本项目比选内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区环卫保洁与园林绿化综合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选取招标代理)。 2.3项目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能力,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及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3.2比选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否则,相关比选均无效; 3.3申请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申请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以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为准)。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三楼306室 4.3 获取方式:获取文件需要的资料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相应身份证原件。持以上资料到指定地点获取文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三楼306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塞罕坝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中路149号 联 系 人: 孙东光                    联系方式:0314-756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