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174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电子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发布时间:2026-11-04 11:45 信息来源: 省份:山东省

一、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174

二、项目名称: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电子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12层 685,800.00元 89.00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服务类(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1-1软件运维服务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提供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包括数据汇聚实施服务、数据治理实施服务、数据开发与发布实施服务、数据共享调用服务、目录管理对标提质服务、开放数据优化提升服务、数字政府效能提升服务、日常数据维护服务、系统层面运维服务、安全保障实施服务等。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6个月,服务期结束服务内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项严格按照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五、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 宋玲玲 评审专家: 袁晓洁 、 钱爱增 、 曹学孟 、 王延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01包:3800.00元;02包:1000.00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380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 综合得分 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9.00 济南诚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5.33 山东华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无合同包1(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济南诚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2山东华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情形(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德州市大数据局本级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联系方式:0534-2680325、0534-2686055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解放中大道933号6楼联系方式:0534-269971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春晓电话:0534-2699718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4日相关附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pdf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电子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SDGP37140000020260200017420261012002)-文件集.zip开标记录表.pdf劳务报酬支付表1.pdf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商务.pdf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174项目名称: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电子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采购包: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投标人名称: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响应报价1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提供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包括数据汇聚实施服务、数据治理实施服务、数据开发与发布实施服务、数据共享调用服务、目录管理对标提质服务、开放数据优化提升服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要求提供服务。服务期6个月,服务期结束服务内容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700,000元685,800.0000元1.0000项685,800元务、数字政府效能提升服务、日常数据维护服务、系统层面运维服务、安全保障实施服务等。合计:685800元(大写:陆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备注:无投标人公章:山东亿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10月29日技术部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做出如下承诺:我方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随时接受采查验证。如违法上述承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另外,如需,我方将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合同或发票或说明材料,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用工合同等材料。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公司名称)参与(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第包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若我公司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开标(报价)⼀览表⼀项⽬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174项⽬名称: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及⼀体化⼤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电⼦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采购包: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及⼀体化⼤数据平台运维服务投标⼈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备注: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及⼀体化⼤数据平台运维服务⽆项700000元「汇总引⽤」元总价时间:年⽉⽇签章:-第1⻚-案例一览表及证明材料(1)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包号:序 号项目名称标的项目单 位名称项目单 位地址合同签 订日期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合同复印 件1上传2上传3上传4…上传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结果公告中予以公示。(2)提供评审标准中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相应标的明细等内容)(3)如评审标准中未要求提供合同案例,可不填此表。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174项⽬名称: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及⼀体化⼤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电⼦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采购包:德州市电⼦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投标⼈名称:德州市电⼦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最⾼限⾼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响应报价1德州市电⼦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300000元{=响应报价/数量}元1.0000项{供应商响应}元合计:备注:⽆时间:年⽉⽇签章:-第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若有)编制说明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电子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174采购人:德州市大数据局本级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山东正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德州市大数据局本级(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电子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山东省德州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项目编号:SDGP3714000002026020001741.2.项目名称:德州市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及一体化大数据平台运维服务、德州市电子证照系统优化提升项目1.3.项目简介A包:基于一体化大数据平台,通过不断开展数据汇聚实施服务、数据治理实施服务、数据开发与发布实施服务、数据共享调用服务、目录管理对标提质服务、开放数据优化提升服务等数据运维实施服务,整合提升政务数据资源,发挥大数据基础支撑和创新驱动作用,有效助力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工作的推进。B包:随着“无证明之省”建设持续深入,电子证照归集数量、共享效率及场景应用要求显著提升。通过本次提升,进一步强化电子证照归集治理能力,增强系统在高并发场景下的运行稳定性,提升电子证照在归集、治理、共享、应用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水平。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正反两面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正反两面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加盖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