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省科技情报院内3、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EPC)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06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KY2026-1-1018项目名称:省科技情报院内3、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EPC)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1,048,200.00元最高限价:21,048,2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总工期:36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省科技情报院内3、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EP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省科技情报院内3、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EPC))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并按申请人适用会计准则提供对应报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注:①提供审计报告的,根据《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有清晰可扫描查询的二维码,若审计报告未赋码视为无效。②提供资信证明的,必须提供资信证明全部页以及基本户信息(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基本银行账户信息),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投标申请人/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申请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8)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9)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0)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相应资格要求)。(若联合体参与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11)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承担施工业务的单位的人员)(1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该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13)投标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网站企业信息截图(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信息为准,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具体分工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资质等级按联合协议中的分工对应的单位资质等级进行确定。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为负责施工部分内容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和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与中标后事宜相关的全部事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至 2026年11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06方式:现场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规定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有限数量制(7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应在 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06第一会议室 。
八、资格预审日期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 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前资格预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06第一会议室。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领取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现场领取申请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申请。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请投标申请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申请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申请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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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区保障中心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联系方式:潘老师 029-639093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06联系方式:029-81206622-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涛、丁嘉伟、韩婷、牛佩文、吕江涛、戈迪、刘金柯、卢韶华电话:029-81206622-821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4日相关附件:采购需求.docx省科技情报院内3、4号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EPC)采购需求本项目建设内容是对省科技情报院3、4号办公楼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具体包括室内外装修拆除、违建拆除、结构加固、屋面防水保温改造、外立面维修改造、室内空间维修改造、室内电气及智能化(含视频监控)、给排水、暖通空调及消防改造工程、室外管网改造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