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蟠桃街道福临社区消防维修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SH-2026-1777采购预算:750000元最高限价:7170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望谟县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望谟县人民政府蟠桃街道办事处项目联系人:谭昌学联系电话:0859-4610628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涂进、黄成虎、吴茂香联系方式:0859-3192727
五、附件附件信息:蟠桃街道福临社区消防维修建设项目(需求公示).pdf4.5M蟠桃街道福临社区消防维修建设项目需求公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供应商须就上述三个网站查询结果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其CA电子签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具体内容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4.预(概)算:75万元。5.最高限价:71.7万元。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二、采购清单及商务要求(一)、采购清单蟠桃街道福临社区消防维修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项目名称概算价值(万元)经济指标建筑费用安装费用设备费其它费合计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一工程建设费用(一)室内消火栓安装1.1人工沟槽土石方开挖(综合)m36.21.2管道人工回填m361.3C25混凝土地面恢复m258.61.1楼板钻孔个1801.2DN110镀锌管安装m626.61.3DN80镀锌管安装m911.6DN25镀锌管安装m261.7室内消火栓安装套182(二)室外消防管更换2.1沟槽土石方开挖(综合)m35552.2沟槽回填m3256.32.3C15沟槽混凝土垫层m352.052.4DN150镀锌管安装m25332.5C25沟槽混凝土包管m3102.42.6沥青混凝土路面恢复m22312.7绿化带绿植恢复m21352.8埋地管道防腐处理项12.9购置成品灭火器(含灭火器箱)个7002.10固定支架t1.2二总投资(一+二)(二)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商务实质性要求1工期及建设地点工期:工期:90个日历天,自监理(或建设单位)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计算,必须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试验检测、现场恢复、竣工验收并移交。建设地点:望谟县蟠桃街道蟠桃社区。2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申请支付材料,待票据整理完成,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把材料递交至相关主管部门,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注:1.款项支付时,供应商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2.如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执行。3施工安全文明要求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4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的2%。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6项目人员管理要求1.中标后投标文件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必须报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更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原投标人员。2.项目负责人每月现场驻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建设单位有权进行考勤,擅自脱岗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7质保期及售后服务、后期管护衔接1.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2年(消防设施可按地方要求调整)。质保期内,凡属于施工、材料质量原因产生管道渗漏、阀门失效、消火栓故障等问题,成交人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场免费维修、更换。2.质保期内建立应急抢修响应机制,发生管网爆裂、漏水故障,须快速处置。3.质保期满移交后,本项目运维按照实施方案“街道监督、社区管护、专业维保、群众监督”模式,由街道、社区落实后期常态化运维;成交人应配合对社区管护人员开展简单操作交底。4.质保期满后,成交人应提供优惠维保报价,供采购人后续运维采购参考。8质量标准、规范及验收要求1.质量标准:合格,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2.执行主要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及实施方案明确全部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13.管道必须完成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管网冲洗,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室内消火栓栓口动压≥0.25MPa,充实水柱210m;室外埋地管道工作压力0.6MPa,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4.验收依据:实施方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全套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试压记录、隐蔽工程资料、竣工图纸等完整竣工档案。5.项目完工后由业主组织监理、社区等相关单位开展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成交人须无条件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产生的全部费用自行承担。6.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完整移交福临社区,同步移交全套竣工资料(纸质版+电子版)。9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沟槽开挖做好边坡支护,设置围挡、警示标识有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通风、检测、监护制度;杜绝安全伤亡事故。2.施工现场做好扬尘控制,裸土覆盖、定时洒水;建筑垃圾、废旧管材及时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3.施工废水经沉淀后排放;施工产生土方优先原位回填,减少弃土外运落实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开挖沟槽随挖随填,减少土体裸露时间4.施工中损坏社区道路、绿化、管线,由成交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5.做好安置区居民沟通,设立意见反馈渠道,妥善处理群众投诉。10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在施工期间无论因任何原因对采购人造成损失,或给采购人带来的任何不良影响的(包含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对采购人进行赔偿。2.投标供应商需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相关施工人员造成的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事故,采购方有权立即取消合同,将不再支付剩余费用。3.投标报价应包括: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人工费、材料费及各种应缴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即固定总价包干。4.中标人若不能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工作任务或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按时、不规范、质量达不到要求时,视为一方违约,应承担因其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除了要赔偿采购人和本次招标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将报请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人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6.禁止转包、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建设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7.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金额3%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贵州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管理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为合同金额2%,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或现金形式不得与履约保证金混用。保证金专项用于垫付本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欠薪时按主管部门规定动用,被扣划后中标方限期补足。项目竣工验收、工资全部结清、无欠薪纠纷,经人社部门核查后无息退还或解除担保。中标人须落实实名制、工资专户、按月代发工资制度,欠薪造成一切责任、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9.施工现场协调:中标单位负责施工现场居民沟通协调,配合蟠桃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群众解释工作,施工中产生的邻里纠纷由中标单位妥善处置。10.廉政要求:严格遵守财政帮扶资金管理规定,严禁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1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2.采购人与中标人若发生争议在采购人所属地相关部门进行调解。13.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评审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委派0人(由采购人委托本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成员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结束后,各有效供应商按照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确定磋商次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也可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重新递交响应文件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0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