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级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1906242202623001
二、合同名称:平台经济政策评估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3250010000374
四、项目名称:平台经济政策评估服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联系方式:0571-89762028供应商(乙方):浙江宏观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联系方式:13750849717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平台经济政策评估服务数量:1.00单价(元):450001.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2.合同金额(元):450001.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1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平台经济政策评估服务合同.pdf平台经济政策评估服务合同.pdf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平台经济政策评估服务项目编号:330000263250010000374甲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乙方联合体1:浙江宏观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牵头方)联合体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签订日期:2026年1月4日平台经济政策评估服务合同甲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乙方:联合体1:浙江宏观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牵头方),联合体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甲方)经过公开招标,确定浙江宏观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为服务(乙方)单位,按照平等互利原则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平台经济政策评估服务2、服务内容:(1)形成4项政策实施评估成果,聚焦具体政策领域,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优化建议。每项政策实施评估应包含政策实施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分析章节,系统分析政策执行的内外部支撑条件与现实制约因素,为政策优化提供综合研判依据。(2)形成政策建议专报不少于4份。围绕评估中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系统性问题,以及政策优化方向,向相关部门报送政策建议专报,每份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1(3)围绕平台经济领域政策评估需要,开展不少于2次问卷调查,每次有效样本不少于600份。形成相应的问卷分析,作为政策评估的辅助佐证材料。(4)开展平台经济领域其他重要政策实施评估。围绕上述四项重点政策之外、服务期内已出台或拟出台的平台经济领域其他重要政策开展实施评估。3、服务相关要求:(1)人员要求1)乙方须组建不少于4人的专项项目团队,设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政策研究相关经历);团队包含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信息技术等相关研究领域的硕士及以上人员,其中至少2人拥有政策研究或政府咨询实务经验。2)乙方须配置至少1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主要业务经验及研究方向覆盖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信息技术等领域,负责项目专业指导与成果质量把关。3)乙方须具备平台经济领域数据采集、整合与分析能力,为本项目评估工作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2)保密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投标单位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对各部门提供的项目资料(所有文字资料和数据),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个人和单位。(3)其他要求1)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2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根据验收意见对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2)乙方应具备数据采集、整合与分析能力,能够为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平台经济领域数据支撑。3)工作时间内收到服务事项,4小时内确认接收;一般问题1个工作日内初步答复;复杂问题2个工作日内提交处理计划。计划说明责任、需补材料和预计交付时间,重大事件按照甲方约定渠道及时沟通。4)按甲方指定地点开展相应服务。4、服务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项目组成员:序号承担职责姓名职称学历研究领域1项目负责人费潇高级经济师硕士区域经济、产业经济2技术负责人徐丹博士后/特聘副研究员/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博士智慧城市管理与信息技术、城市发展战略3项目成员陈林生教授博士法学序号承担职责姓名职称学历研究领域4项目成员李海锋中级经济师硕士经济学5项目成员范艳华中级经济师硕士管理学3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零壹圆整,(人民币小写)¥450001元。2、付款方式:分三期支付。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联合体牵头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伍仟元伍角整,(人民币小写)¥225000.5元;第二次付款:项目开展后提交直播经济、嵊州小吃产业、平台经济扩内需促消费、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等4个领域(具体领域视甲方要求确定)政策评估及调研报告初步方案,得到甲方认可且收到乙方开具符合要求的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联合体牵头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即(人民币大写)贰拾万贰仟伍佰元肆角伍分,(人民币小写)¥202500.45元。第三次付款:乙方完成所有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并经甲方业务处室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即(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伍佰元零伍分,(人民4币小写)¥22500.05元。3、乙方联合体收款比例参照双方联合体协议约定,在乙方联合体牵头方收到各期款项时,自行与联合体成员进行合法合规结算。
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5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解除合同。3、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2、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设施设备。3、其他。乙方责任: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服务管理制度、方案,开展日常服务管理活动。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服务实施情况。3、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将服从甲方安排。5、其他。
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6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5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保险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员工人身意外在服务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7(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
十
一、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
二、合同的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3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柒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鉴证方执壹份。8乙方联合体1:浙江宏观乙方联合体2:浙大宁甲方:浙江省市场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牵头波理工学院督管理局(本级)方)甲方(盖章):乙方联合体1(盖章):乙方联合体2(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签字):元(签字):(签字):利小联系人:陈林生联系人:联系人:费潇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地址:区祥符街道莫干山路949钱湖南路1号号佳源银座1303室电话:电话:13750849717电话:18357166263传真:传真:传真:/开户银行:杭州银行环北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开户银行:支行行宁波海曙天一支行帐号:帐号:帐号:3301040160020866771390560010400006319合同附件:廉洁协议书甲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乙方:联合体1:浙江宏观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牵头方),联合体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项目名称:平台经济政策评估服务为了保持廉政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项目的特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10品等。
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高档娱乐性场所。
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
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政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项目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
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总价金额1%7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
十
三、严格执行中纪委下发的中纪发[2007]7号《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十
四、本廉政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