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民(辅)警及工勤购买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团体)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15012026000483项目名称:2026年民(辅)警及工勤购买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团体)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57,2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包1:365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注:①本项目允许总公司授权其分支公司参与本项目磋商(应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但一个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公司参与本项目。②总公司授权分支公司后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叙州区分局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长江路155号联系方式:18980398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岷江新区南部片区A07-01地块(南地块)华彩城HAI未来广场53幢15层1503号联系方式:0831-8219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万琴、陈和元电话:0831-8219321宜宾金升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4日相关附件:采购需求.docx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57,2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57,2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8049900 其他保险服务民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务433.00(个)173,2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2C18049900 其他保险服务辅警购买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服务640.00(个)384,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民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个元400.00单价无2辅警购买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服务个元600.00单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民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民警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保 障保 额说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民警)烈士、因公牺牲60万元证明材料由公安局出具一般意外伤害身故40万元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病故、猝死40万元因疾病导致身故因公致残、意外伤害致残20万按照人身意外伤害等级评定标准分1-10等级赔付:十级赔付2万元,九级赔付4万元,八级赔付6万元,七级赔付8万元,六级赔付10万元,五级赔付12万元,四级赔付14万元,三级赔付16万元,二级赔付18万元,一级赔付20万元因病致残20万按照人身意外伤害等级评定标准分1-10等级赔付:十级赔付2万元,九级赔付4万元,八级赔付6万元,七级赔付8万元,六级赔付10万元,五级赔付12万元,四级赔付14万元,三级赔付16万元,二级赔付18万元,一级赔付20万元乘坐营运飞机意外身故100万元乘坐营运轮船、火车意外身故50万元乘坐营运汽车意外身故10万元 标的名称:辅警购买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辅警购买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保 障保 额说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辅警)烈士、因公牺牲60万元证明材料由公安局出具一般意外伤害身故40万元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病故、猝死40万元因疾病导致身故因公致残、意外伤害致残20万按照人身意外伤害等级评定标准分1-10等级赔付:十级赔付2万元,九级赔付4万元,八级赔付6万元,七级赔付8万元,六级赔付10万元,五级赔付12万元,四级赔付14万元,三级赔付16万元,二级赔付18万元,一级赔付20万元因病致残20万按照人身意外伤害等级评定标准分1-10等级赔付:十级赔付2万元,九级赔付4万元,八级赔付6万元,七级赔付8万元,六级赔付10万元,五级赔付12万元,四级赔付14万元,三级赔付16万元,二级赔付18万元,一级赔付20万元乘坐营运飞机意外身故100万元乘坐营运轮船、火车意外身故50万元乘坐营运汽车意外身故10万元补充医疗(辅警)因公负伤、意外伤害医疗(含住院和门诊)5万元在医保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且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其他途径已补偿部分(基本医疗、补充医疗等)后的剩余医疗费用(包含自费部分)按下列方式给付:⑴因公负伤的给付比例100%,免赔额0元;⑵一般意外伤害的给付比例为90%,免赔额0元。(3)若未通过医保或第三方结算,免赔额100元,给付比例50%(包含自费部分、椎间盘突出症)疾病住院2万元在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且经医保认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其它途径补偿部分(基本医疗、公费医疗、补充医疗、其它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给付等所有补偿)后、已享受公务员补助的:结算方式为个人承担部分的50%;未享受公务员补助的:结算方式为合规费用0免赔,给付90%、自费部分0免赔,给付50%。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含既往症、椎间盘突出症)因公负伤住院补贴;疾病住院补贴;意外住院补贴5.4万元因公负伤的住院,按200元/天给付住院补贴,单次住院天数以90天为限,年度累计上限180天(单次住院免赔额为3日);疾病住院,按100元/天给付住院补贴;单次住院天数以90天为限,年度累计上限180天(单次住院免赔额为3日)。(含既往症、椎间盘突出症)重大疾病定额赔付(首次投保,观察期为30天,续保无观察期)5万元30种重大疾病,一旦确诊,即定额赔付(保单生效前已患所保30种重疾的除外) 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2026年民(辅)警及工勤购买意外伤害及补充医疗保险(团体)服务

一、投保人数投保人数预估民警约433人(含工勤1人)、辅警约640人,最终以实际投保人数结算,具体人员信息名单,将由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提交至成交供应商。(注:后期出现人员变动,则根据实际投保人数,按照供应商最后报价据实结算费用)。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3.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4.服务团队要求:为了确保为本项目提供高效、稳定的专业服务,供应商须成立针对本项目的专职服务团队。5.理赔服务要求:(1)报案要求:电话报案严格执行 365 天、24 小时的全天候接报案制度。(2)查勘定损要求:①查勘:接到报案后,应第一时间与报案人联系,必须立即答复是否需要保留现场,如需要现场查勘,专责理赔人员须在 1 小时内到达现场。若抢险需要,可自行处理事故现场(采购人或被保险人尽量保留事故现场的有关照片、录像)。②单证收集:查勘(现场或非现场)后,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查勘取得的各项材料,并于索赔资料收集完毕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该案件初步定责定损意见反馈至采购人。(3)赔付时限要求: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将赔款支付到被保险人银行账户的赔付时限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政策法规规定期限更短的,按更短的期限执行,理赔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问题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处理和承担。(4)案件受理时限: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要求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2.成交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或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如因成交供应商过错导致采购人遭受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认为需要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的,服务内容没有改变且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年。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