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 国资资竞20260882 珠海市振平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6年11月25日10时00分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文体中心体育馆1F篮球馆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服务机构: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竞投意向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单元号面积交易底价资产地址资产类型资产用途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文体中心体育馆1F篮球馆040404001013-02-01280011,368.25平方米12,314.25元/宗·月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文体中心体育馆1F篮球馆商铺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珠海市振平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内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或违规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资信良好: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租赁年限:5年。 底价总额:756,720.51元。 产权情况:无国有产权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原则上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00%。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10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珠海市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二)竞投意向人须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24日17时30分,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2026年11月24日16时30分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四)交易保证金金额:29,600.00元。
六、竞投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6年11月25日10时00分,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026年11月25日10时00分前,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七、竞投须知 (一)新租户针对本物业享受2个月装修免租期,免租期内仅免收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公用事业费用需正常缴纳。承租方在租赁期开始后一年内解除合同的,须补缴全部免租期租金。租金原则上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3%。 (二)竞投意向人须自行实地勘察物业(含现场测量、查阅档案资料等),充分知悉物业现状、水电配套、场地限制等全部情况,签署《场地踏勘确认书》后方可完成报名;一经办理报名手续,即视为意向人完全知悉、认可标的物全部现状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不得以未现场勘察、不了解物业情况为由否定竞投、拒绝履约。 (三)承诺仅将租赁物业用于【篮球类】用途,并严格按照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合法合规经营。鉴于本租赁物业属于文体中心物业,为保障文体中心整体功能定位、运营秩序及整体规划,出租方有权对该物业的经营业态进行划定、限定及调整。承租方确认已充分知悉招租文件载明的业态要求,承租后开展的全部经营活动,应当严格符合约定业态及文体中心管理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或经营业态。乙方如需变更用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体育场馆公益服务义务,承租方承诺并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的相关规定,按以下标准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1、免费开放: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5小时; 2、低收费开放:每周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低收费价格标准不得高于当地同类体育场馆市场价格的70%; 3、优先开放时段: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应优先保障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并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4、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支持政府举办的活动,每年免费提供篮球场至少24场次,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网球场分别至少 12 场次。 (五)中标人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不得存放或销售易燃易爆炸物品,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用途。如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租或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分租或转租不得改变委托方规定的标的物用途,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约定的剩余出租期限。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后签订的转租或分租合同,须以原件到委托方进行备案。 (六)本次招租仅接受有文体行业经验的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竞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竞投人须具备足额租金支付能力、配套运营资金及经营团队,商业信誉良好;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拖欠国有资产租金、因严重违约被解除租赁合同等不良履约记录,报名时须签署并提交《信用及履约承诺书》、文体行业从业证明文件。列入委托方失信承租人管理目录库的主体,禁止参与本次竞标。 (七)竞投意向人须自行现场踏勘,充分知悉物业现状、配套条件、水电、场地限制等全部情况,并签署《场地踏勘确认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八)报名时需提交《信用及履约承诺书》《场地踏勘确认书》《业态经营规划书》等资料。 (九)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十)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未按竞投须知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交易结束,竞得人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未按要求到场签收《中标通知书》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由第二高价出价人递补为竞得人,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额不计息地转交出租方没收。若第二高价出价人出现以上同样情况,处理方式与第一竞得人一致,此单交易作流标处理。竞得人收到《中标通知书》,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签署合同,若不签订合同的按交易指南相关规定处理。 (十二)租赁期满前,竞标人在经营期间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三)自然人中标后,原则上在签订合同3个月内办理工商执照,如已办理工商执照则需向甲方提交工商执照复印件进行备案。 (十四)租赁标的经营业态须符合规划用途、消防安全、环保及属地管理规定,严禁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竞投意向人需按运营规划商业、体育教培类等业态运营,不得经营具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餐饮等不符合条件的业态。 (十五)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标准为4元/月/平方米,由承租方另行支付,不包含在租金内。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实际用量及时缴纳水、电、气、网络、物业管理等公用事业费用。 (十五)特别提示: 1、列入委托方失信承租人管理目录库的意向竞标人,不得参与竞标。 2、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珠海市振平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方)所有。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7752670 (二)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6-7758860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指定网址:http://www.zhjw3z.cn 附件:1、《租赁合同》 2、《信用及履约承诺书》 3、《场地踏勘确认书》 4、《业态经营规划书》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 2026年11月4日 信用及履约承诺书致:珠海市振平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人/本单位(以下简称“承诺人”)自愿报名参与贵司文体中心物业公开网络竞投招租项目,资产名称:。为参与本次竞投,郑重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一、主体信用承诺1.承诺人为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不与其他主体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可配合出租方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行信息公开网核查。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拖欠国有资产租金、因严重违约被解除租赁合同、恶意弃标、拒不履行租赁协议等不良履约记录;未录入贵司失信承租人管理目录库。3.承诺具备足额租金、保证金、装修及运营资金,具备匹配业态的经营人员、运营管理能力,无大额未结清债务、涉租纠纷诉讼。
二、竞投履约承诺1.已完整阅读招租公告、交易规则、合同范本全部文件,清楚知悉免租期、租金递增、物业费、业态限制、转租管控、保证金罚则等全部约束条款,无任何异议。2.自愿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中标后按,应在竞价公告或交易规则明确的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并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若无故正当理由弃标、拒签合同、或逾期办理手续,自愿接受保证金全额没收,不但有权依据交易规则提出任何异议。3.租赁期内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物业费、水电燃气网络等全部费用;物业费标准4元/月/㎡由我方独立承担,不计入租金。4.严格遵守2个月装修免租期约定: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起算1年内合同解除的,承诺人无需补缴免租期租金;因承诺人单方原因提前解约的,按实际已使用免租期时长比例补缴对应租金。租金每两年递增3%,递增基数为当期租金标准,递增起始节点为首个两年租期届满后次日,承诺人认可。
三、物业使用与业态承诺1.仅将物业用于商业、综合零售、文化、服务类合规业态,绝不经营餐饮、产生超出国家及地方强制性标准噪音/或污染类物的项目,不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服从文体中心合法合规的整体规划。出租方有权仅可基于政府规划调整、公共管理需要或法定监管要求调整业态范围,并应提前书面通知我方,与我方协商后实施;该调整不得违反本次招租已公示的准入业态规则,不得不合理损害我方正常经营权益。因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我方无条件配法继续经营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2.未经贵司书面许可,绝不擅自变更物业用途、经营业态,不私自转租、分租;确需转租/分租必须提前【30】日书面申请,贵司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书面回复;获批后我方将转租合同复印件提交贵司备案,转租期限不超过原合同剩余租期。3.自然人中标后3个月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向贵司提交执照复印件备案;经营全过程证照齐全、合法合规经营,符合消防、环保、属地监管要求。
四、违约兜底承诺1.租赁期未满,因我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结清全部应付费用且不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获批后,可退还履约保证金;反之,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我方因提前终止合同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承担的赔偿责任。2.若本承诺书任意条款存在虚假陈述、隐瞒失信记录、隐瞒不良租约史,贵司有权直接取消我方竞投、中标资格,没收全部保证金,我方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3.本承诺书自我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作为本次竞租报名必备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承诺人(自然人签字按手印/单位加盖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振平控股ZHENPINGHOLDING珠海市振平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物业编码: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物业租赁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出租人):珠海市振平资产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