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BCAK-2026042
二、项目名称: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陕西旺鹏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硒谷天樾1号楼904 620,828.07元 87.83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工程类(陕西旺鹏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元)1其他水利工程施工623342.04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20日历天慕礼季陕261121340037620,828.0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龙(采购人代表)、宋孝茹、罗秋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成交服务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1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0.62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联系方式:152915164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27号天心大厦 17层1703室联系方式:15991333905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恒电话:15991333905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4日相关附件:BC042磋商文件.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ng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品目采购单位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行政区域宁陕县公告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8:26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龙,宋孝茹,罗秋香总成交金额¥62.0828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恒项目联系电话15991333905采购单位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采购单位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291516433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27号天心大厦 17层17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91333905附件:附件1附件2采购项目编号:【SXBCAK-2026042】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商务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XBCAK-2026042项目名称: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23,342.04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合同包预算金额:623,342.04元合同包最高限价:623,342.04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其他水利工程施工623342.041(项)详见采购文件623,342.0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第2页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第3页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途径: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02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投标确认后自行下载磋商文件;(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第4页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5)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6)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地址:宁陕县城关镇三星路2号联系方式:152915164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27号天心大厦17层1703室联系方式:1599133390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薛恒电话:15991333905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0月20日第5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宁陕县农业林业和水利局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邦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4建设地点宁陕县皇冠镇兴隆村5磋商范围见第三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6采购项目用途用于皇冠镇兴隆村八宝水源改造工程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8工程质量合格9供应商资质要求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本项目专门面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