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LYXF20261103
二、合同名称: 2026年浏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活动项目
三、项目编号: HNJC-202609051
四、项目名称: 2026年浏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浏阳市浏阳大道188号联系方式:0731-83612737供应商(乙方):浏阳市安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浏阳市关口街道浏阳大道长兴大楼09号门面联系方式:0731-83719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浏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活动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193556.00合同金额: 19.3556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暂定于11月,为期2天,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合同.pdf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全称):浏阳市安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就“2026年浏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活动项目”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浏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活动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HNJC-202609051(3)项目内容: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2026年浏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活动项目次1193556193556总计:193556.002.合同金额(1)合同含税金额小写:193556.00元大写:壹拾玖万叁仟伍佰伍拾陆元整。(2)本合同的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上述金额已包含本合同履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购买费、物料制作费、物料租赁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1-税金等。除上述费用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的履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暂定于2026年11月,为期2天,具体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提前7天通知乙方。如因天气、政策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在约定期限内举办的,活动时间顺延,具体时间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方式:甲方指定方式,具体详见本项目活动方案(附件)4.付款(1)比武活动结束后,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事项与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其他甲方所需材料一次性付清应付款项。(2)乙方应于比武活动结束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及其他付款材料(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于收到发票及其他付款材料后启动付款程序,并按照上级财政付款规定的相关流程付清全款。(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5.履约要求5.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5日内根据比赛科目、活动现场布置要求、活动流程表来制定服务实施方案,并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服务方案执行,确保活动顺利落地。乙方应当在活动举办前一天完成全部物料提供、场地布置等工作,确保甲方活动如期举行。因乙方原因造成造成甲方活动延迟或无法进行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费用。5.2乙方负责所提供物料器材的完好无故障,效果达到甲方要求。因乙方设备故障导致活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完成相应场地布置搭建工作,确保呈现效果与甲方的设计-2-要求和使用需求一致。5.3乙方物料到达甲方指定搭建地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所有物料及设备的搭建、操作、拆除等工作;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设备物料、布置的场景等应当质量合格、符合甲方的使用需求以及安全使用要求。乙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或者布置中如存在需要特别注意的安全事项的,或者有特殊使用、保管要求的,乙方应在交付时提前告知甲方并贴好警示标识。5.4对于本次乙方应甲方要求定制的特殊物料,如奖牌、证书、培训手册等,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设计、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且制作数量应当严格遵循甲方要求,不得随意超量制作,不得将制作成品用于与本合同履行无关的其他用途。乙方制作的成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5.5乙方在运输、搭建、施工等服务全过程中应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正确施工,涉及特种作业如焊接、热切割、高处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等的,乙方应当确保相关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规范作业。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或者相关操作人员缺乏资质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5.6乙方应当于活动结束当日拆除其搭建的场地,撤走属于乙方的所有设备和物料,并保持甲方场地的整洁,不得妨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乙方逾期拆除的,甲方不对属于乙方的任何物料承担保管责任。5.7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要求提供相应服务,若乙方拒绝听取甲方意见、拒绝纠正其不当履行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5.8乙方应配备足够数量、具备相应能力的现场工作人员,并提供所有工作人员名单、分工等供甲方备案。乙方应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在服务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5.9乙方负责比赛全过程的现场组织与调度,确保各环节衔接流畅,严格按预定-3-时间表进行。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引导参赛人员和观摩人员。负责协助甲方进行成绩的记录、核对。比赛结束后,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竞赛过程影像资料及工作总结报告。5.10知识产权: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标志、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本次比赛之外的任何目的。5.11保密义务:乙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关于甲方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如参赛人员信息、内部流程等)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详见本合同附件1)(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后生效。-4-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甲方:(公章)浏阳市消防救援大队乙方:(公章)浏阳市安消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31-8371911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口支行账号:82010200003994463-5-采购费用清单项目名称:2026年浏阳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比武竞赛活动项目金额单位:元序号项目费用明细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元)单价小计1组织策划费场地租赁费天25,000.00100002活动场地布置人工费用人次2023547003技能比武活动组织费902352115043023069005舞台及相关物件制作费主舞台m²324213446地面防滑保护布45209007防风主背景407028008线阵音箱只1215018009奖牌制作块15110165010证书制作154060011比赛方队队牌6450320012运动员号码牌3843.5134413麦克风个430120144KG手提灭火器充粉个402080015水池个41,500.00600016地贴、警戒线、水马17口哨18矿泉水(农夫山泉)19水桶20点火用汽油21油桶22秒表23裁判旗24奖金25交通费交通费用26餐费餐费总计-6-套22,200.0044001510150箱140314340620120升1007.979088064012202401552780元135,000.0035000车次140507000人次194439.576788193556元-7-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最终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服务内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8-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服务的验收6.1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具体规定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2服务的不足,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履行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服务成果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9-(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质量标准和保证7.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