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装备自采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LZCFS2026-23.1B1项目名称:2026年装备自采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207,7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2026年大荔县公安局装备自采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07,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7,7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台式计算机大荔县公安局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自采1(批)详见采购文件 207,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供货、调试验收完毕,投入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大荔县公安局装备自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2026年大荔县公安局装备自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11月04日 至 2026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途径: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802室)
五、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80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公安局地址:大荔县城关镇洛滨大道东段联系方式:15319151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联系方式:09133256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9133256360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1月04日相关附件:采购清单.pdf公告.docx采购清单采购单位大荔县公安局备案函号ZCSP-大荔县-2026-00213项目名称大荔县公安局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自采政府预算资金¥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单位资金¥207,700.00保障性资金¥0.00序号品名采购标的单价数量单位总价技术参数1台式计算机大荔县公安局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自采207,700.001批207,700.00台式计算机、彩色打印机2345竞争性谈判公告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大荔县公安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2026年大荔县公安局装备自采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6年大荔县公安局装备自采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DLZCFS2026-23.1B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20.77万元5.所属行业:工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同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谈判文件获取: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1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时间);2.获取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3.方式:现场购买(谢绝邮寄)4.售价:免费获取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谈判前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谈判文件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谢绝邮寄)。供应商可自带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电子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1.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9时30分前2.谈判时间:2026年11月10日9时30分3.谈判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802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大荔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东段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913-3253331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913-3256360联系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