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济源采购-2026-197-A

二、合同名称: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移民事务中心牛湾新村路面提升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济源采购-2026-197

四、项目名称: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移民事务中心牛湾新村路面提升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移民事务中心 地 址: 济源市沁园路中段联系方式:6629882供应商(乙方):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宝坻经济开发区九园黄庄分园2号路285号联系方式:1863891050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移民事务中心牛湾新村路面提升改造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80日历天主要标的数量:魏克福主要标的单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津21220232023-11463合同金额: 126.51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 地点:济源市思礼镇牛湾新村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最终签章采购合同-牛湾新村路面提升改造项目.pdf最终签章采购合同-牛湾新村路面提升改造项目.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移民事务中心承包人(全称):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移民事务中心牛湾新村路面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移民事务中心牛湾新村路面提升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济源市思礼镇牛湾新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济发统审批〔2026〕65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对村内原有路面改造提升10547平方米;对村内原有篮球场进行场地翻新,面积432平方米,另埋设排水管道90米、供水管道153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6月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陆万伍仟壹佰元整(¥12651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万叁仟壹佰伍拾叁元陆角贰分(¥13153.62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5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3.付款方式:采取阶段性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材料、设备进场后按该项目合同价款的50%支付工程预付款(项目启动资金),需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银行或保险保函;施工期间,可按照比工程实际进度低10%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结算评审完成后付至评审价的100%,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之前中标人须提交工程总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实行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单。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工程质量无问题,且达到投报的质量等级后予以解除。注:质量保证金如实行保函形式,成交(中标)供应商可在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在线申请。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魏克福证书编号:津21220232023-11463。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违约乙方违约1、不得将本工程转包;非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主张合同暂定总价1%的违约金。2、施工过程中,甲方或监理公司对乙方记载有违反合同约定或有关施工行为规范的不良记录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计算方法为:2000元/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的20%。违约金直接缴纳到指定账户,如不缴纳从工程结算评审额中扣除。4、乙方逾期交付竣工资料给甲方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5、乙方施工人员逾期撤出本工程工地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11月3日签订。

十

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移民事务中心签订。

十

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恒顺(天津)建设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120118MA070LTA74地址:,地址:天津市宝坻经济开发区九园黄庄分园2号路285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018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薛利红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902082348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账号:,账号:1205017208000000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