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西审项协[2026]第7号

二、合同名称: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购买达家台电灌站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审计服务)

三、项目编号:西固财采备字[2026]05145号

四、项目名称:购买达家台电灌站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审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兰州市西固区审计局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审计局联系方式:19993125371供应商(乙方):甘肃省银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2号名城广场3号楼1928室联系方式:1860949826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购买达家台电灌站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审计服务1(项)¥10,000.00¥10,000.00购买达家台电灌站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审计服务合同金额: 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30日履约地点:西固区审计局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达家台电灌站合同.pdf兰州市西固区审计局2026年11月03日 编号:西审项协(2026)第7号兰州市西固区审计局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协议合同审计项目名称:达家台电灌站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单位名称:甘肃省银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6日协议条款甲方(全称):兰州市西固区审计局住所(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593号统办2号楼3楼法定代表(负责人):张苹乙方(全称):甘肃省银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住所(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街道皋兰路29号省扶贫办培训综合大楼1301、1304室32法定代表(负责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甘肃省审计机关购买审计业务相关服务管理办法》(甘审发〔2026)18号)和《兰州市审计局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兰审办发(2023)28号)有关规定,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审计服务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审计事项名称达家台电灌站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二、审计事项内容2.1服务项目方式:甲方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方式,确定乙方承担达家台电灌站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工作。2.2服务内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1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对达家台电灌站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并完成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为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3.1.1甲方应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向乙方及人员提供与履行本协议合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资料。3.1.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及人员了解项目审计进度,并要求乙方及人员提供审计项目相关资料。3.1.3甲方在审计期间对乙方人员开展相关审计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乙方及人员在审计期间遵守廉政、保密纪律的监督管理。3.1.4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1.5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及人员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措施,加以整改。3.1.6审计项目结束后甲方对乙方及人员完成的审计事项进行检查验收。3.1.7甲方有权要求对不能胜任审计工作、不能遵守审计程序、不按审计要求办理审计事项、违反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或出现严重审计质量问题的乙方人员进行调换或终止委托事项。因乙2方及人员过错导致审计结论错误,或未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实施方案,违反审计纪律,影响审计质量和工作进度,造成严重质量后果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分别采取停止其承担工作、解除审计协议合同、追究违约责任、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未达到审计目标及审计质量要求或不遵守审计纪律的,甲方有权扣减审计服务费用。83.1.8甲方应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审计服务费用。3.2乙方权利和义务3.2.1乙方对派出的专业人员负有管理教育责任,确保遵守审计廉政规定和保密纪律。确保无犯罪记录、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3.2.2乙方及人员提供社会审计服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中介机构行业职业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对其工作结果负责。3.2.3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专业人员参与此项审计工作。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具备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职业道德良好,近3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分;能够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服从甲方管理和监督;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的身体健康条件;按照本协议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审计项目。审计过程中如更换上述人员须书面报甲方同意。3.2.4乙方及人员不得将提供服务的审计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完成,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交纳审计服务费3用30%的违约金。3.2.5乙方及人员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及人员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事故的,由乙方及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6乙方及人员在审计期间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指导、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项目审计,按期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执业规范、审计结果真实、合法和准确。3.2.7乙方及人员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乙方及人员有义务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向甲方报告,不得隐瞒,并向甲方报送内容一致的审计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8乙方及人员在审计期间应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审计中知晓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乙方及人员泄露上述秘密的,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泄密责任。3.2.9乙方及人员不得以甲方及其人员名义从事与受托事项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及人员承担。3.2.10乙方及人员应对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对审计结果不符合本协议合同约定要求的,应负责进行补充、修改等工作,直至符合本协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及人员补充、修改后仍不符合本协议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合同,审计服务费用不予支付,由此引起的双方损失由乙方承担。43.2.11乙方及人员必须在本协议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乙方须对负责的审计结果承担法律责任。3.2.12项目完成后,乙方及人员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报送相关项目资料。

四、审计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4.1取费依据:参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3)5号)及《兰州市审计局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兰审办发(2023)28号)等规定执行。4.2服务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工作量测算后10000元(壹万元整)。4.3结算方式:本项目所签协议合同以人民币结算,待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审核通过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服务协议合同约定的款项,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4.4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培训费等相关费用。因本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故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付款条件达成共识,乙方同意甲方在收到财政专项拨款后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如因政府财政性资金拨付延迟而导致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不构成甲方的违约行为,乙方不得因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五、协议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对本协议合同的任何变更和终止,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5

六、服务提供机构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或者与审计事项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6.2乙方及人员与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或已接受被审计单位委托参与招标代理、概算或标底编制、内部结算(决算)审核等工作事项。6.3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审计项目有经济利害关系。6.4本人曾经担任过该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责任人。6.5与该被审单位主要当事人有其它恩怨关系等。

七、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协议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7.2若乙方的审计结果不符合《审计准则》等相关质量要求,导致审计项目被相关部门提起行政投诉、复议、诉讼等,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处理。对因此给国家、甲方及相关利益受损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承担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6延期履行或修订协议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其他规定9.1除本协议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9.2本协议合同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9.3本协议合同有效期,自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审计项目结束。

十、附则10.1本协议合同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0.2本协议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3本协议合同及协议合同附件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保密承诺书:2.回避承诺书;3.廉政承诺书。7[签章页]甲方(盖章):到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签订日期:02年10月6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章):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6日8附件1保密承诺书甲方:兰州市西固区审计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刘快乙方:甘肃省银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2乙方受兰州市西固区审计局委托,需要对达家台电灌站2023年度至2025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乙方及人员因工作需要可能知悉甲方及被审计单位的保密信息,因此为保护甲方及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保密事项“保密信息”特指在审计过程中由甲方及被审计单位向乙方及人员透露的,或者乙方及人员从其他渠道获取的,有关于甲方及被审计单位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审计工作保密信息,包括a3但不仅限于甲方及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资产权属资料、财务数据、技术资料、功能和特性描述等图表、书面资料或者以任何其他形式的媒介或载体所传递的信息,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9形的、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由乙方提交的报告书及有关资料均被视为保密信息。通过口头或视觉透露或在透露时被确认为“保密”的资料,如果在经口头或视觉透露后14天内转为有形形式、标明“保密”并转交收取方,也被视为保密信息。

二、保密期限自乙方及其派出工作人员知晓保密信息之时起至保密信息被依法公开时终止。

三、乙方义务3.1除非由甲方特别授权,乙方在本承诺书规定的“保密期限”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所获得的保密信息,并且不得将获得的保密信息用于上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目的。3.2乙方应采用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限制只有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人员才能接触到甲方及被审计单位的信息,且乙方工作人员在知晓该等信息之前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3.3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对从甲方及被审计单位所获得的资料有权保留的除外,乙方同意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及被审计单位归还保密信息(不论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