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4532525HT202600008 合同名称: 2026年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龙朋社区土库房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普惠)合同追加 项目编号: 4532525JH202601198 项目名称: 2026年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龙朋社区土库房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普惠) 采购人(甲方): 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乙方): 云南霆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红河州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合同金额: 7307.12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11-03 合同公告日期: 2026-11-03 代理机构: 云南瑞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补充协议土库房(1).pdf《2026年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龙朋社区土库房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普惠)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发包人(全称):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云南霆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甲乙双方2026年03月09日签订的《2026年红河州石屏县龙朋镇龙朋社区土库房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普惠)》(以下简称(“原合同”),鉴于工程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施工工作一事,达成本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之补充及延续。

一、补协价款1、金额(大写):柒仟叁佰零柒元壹角贰分,(人民币):¥7307.12元。

二、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支付全部工程款

三、除以上条款特别约定外,其他条款执行原合同。针对于本协议内容与原合同条款不一致时,以本协议为准。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工程施工完毕并结清一切费用后终止。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与本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公章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火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祝会(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