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DGP370785000202602000078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农业农村局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潍坊农综区创新人才发展中心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农综区核心区)食品大街6号便企服务中心2层271-21 1,100,000.00元 88.63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服务类(潍坊农综区创新人才发展中心)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报价明细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单位服务标准1-1培训服务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采购包1)全部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签订合同后,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集中教学阶段任务,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跟踪服务。项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 宋修刚 评审专家: 王锡铭 、 刘近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的1.5%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1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16500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合同包1(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潍坊农综区创新人才发展中心通过通过88.63潍坊译农通科技服务中心(个人独资)通过通过84.66潍坊市农创客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83.33无合同包1(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 序号 供应商 未中标(成交)原因 1潍坊译农通科技服务中心(个人独资)其他情形(因技术服务方案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得分偏低)2潍坊市农创客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情形(因技术服务方案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得分偏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高密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高密市市民之家4号楼联系方式:0536-307124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高密市城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花园街(东)3555号联系方式:192454645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晓龙电话:19245464547高密市城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3日相关附件: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农业农村局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SDGP37078500020260200007820261021001)-文件集.zip报价明细表(第1轮-潍坊农综区创新人才发展中心)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pdf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农业农村局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SDGP37078500020260200007820261021001)-文件集.zip报价明细表(第1轮-潍坊农综区创新人才发展中心).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pdf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在报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生效,特此声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服务方案商务响应表说明: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在《商务响应表》中需要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并对上述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逐项列入该表,以及对其响应情况进行说明;未列入该表的视作供应商不响应。供应商必须根据标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磋商小组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该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序号 标的名称 响应文件商务条款描述 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 响应情况说明(+/=/-) 备注 1 2 3 ……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2.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未要求在该表中进行响应的商务条款,供应商无需填写;可是,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需要添加的设备、材料、服务等请列出,但不作为无效响应的依据。3.请在“供应商商务响应情况描述”中列出标的的详细参数情况。4.“响应情况说明”应按下列规定填写对采购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优于的视为正偏离,填写“+”;符合的视为满足,填写“=”;低于的视为负偏离或不满足,填写“-”;如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填写的,均视为不响应。5.采购文件有标注“★”条款的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非“★”号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负偏离),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供应商全称(公章):开标(报价)⼀览表⼀项⽬编号:SDGP370785000202602000078项⽬名称:⼭东省潍坊市⾼密市农业农村局⾼密市2026年⾼素质农⺠培育服务项⽬采购包:⾼密市2026年⾼素质农⺠培育服务项⽬投标⼈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备注:⾼密市2026年⾼素质农⺠培育服务项⽬⽆项1100000元「汇总引⽤」元总价时间:年⽉⽇签章:-第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电子公章)年月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声明。2.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包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我公司(公司名称)具有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全称):高密市农业农村局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农业农村局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农业农村局高密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集中教学阶段任务,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跟踪服务。

三、服务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负责人。

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七、付款方式根据甲方要求服务完毕,项目完成验收后,按财政拨付程序,开具正式发票并进行报账申请,由高密市财政局一次或分次将合同款(无息)拨付,实际付款情况根据财政拨款情况决定。

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一)本合同条款;(二)成交通知书;(三)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四)成交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五)磋商文件;(六)技术规格和要求;(七)本合同附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并对乙方服务提出改进建议,负责协调员工与乙方的关系,协助乙方正常开展工作。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十

一、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6.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9.项目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并向甲方移交项目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十

二、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项目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