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KCHT-152527-202611034873
二、合同名称:太仆寺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刷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11152527032232
四、项目名称:太仆寺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刷服务直接选定(印刷服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太仆寺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解放大街天马商城后院供销社联系方式:18747118520供应商(乙方):太仆寺旗龙翼印务中心地址:解放大街联系方式:17604795199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太仆寺旗3,374(张)¥0.50¥1,687.00印刷品合同金额: 1,687.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柒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1月03日至2027年11月03日履约地点:/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太仆寺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刷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太仆寺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11月03日 太仆寺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印刷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太仆寺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乙方:太仆寺旗龙翼印务中心合同编号:NMGKCHT-152527-202611034873合同金额(元):1687.00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捌拾柒元整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黑白打印复印8基础单价:0.50元报价单价:0.50元数量:3,374服务价格:1687.00元服务内容:型号:A4;材质:80克双胶纸;单位:页;规格210*297mm;数量:>1000供应商响应内容:完全响应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2026.11.3-2026.11.15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解放大街天马商城后院供销社。
三、验收标准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交付的印刷成品不符合交货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第1页-2、本合同项下印刷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印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甲方承担。
四、付款期限甲方一次性直接支付资金的,应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由财政直接支付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资金支付规定执行。
五、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八、其他补充条款无-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郭旭芳甲方联系人:王丽娜联系电话:18747118520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解放大街天马商城后院供销社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张金兵开户银行:内蒙古太仆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昌支行银行行号:402201880811银行账号:5703601220000000001702乙方联系人:张金兵联系电话:17604795199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