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编号:GDHY2026-F008

一、合同编号GDHY2026-F008

二、合同名称雷州市邦塘村等11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三、项目编号GDHY2026-F008

四、项目名称雷州市邦塘村等11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地址:雷州市雷南大道55号联系方式:13922070899供应商(乙方):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地宇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 联系方式:020-3439953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雷州市邦塘村等11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1(项)2,821,500.002,821,500.00合同金额: 2,821,500.00元,大写金额:贰佰捌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30日至2027年10月29日履约地点: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雷州市自然资源局2026年11月03日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雷州市邦塘村等11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委托方(甲方):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2):广东地宇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签订时间:2026年(月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住所地: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雷南大道55号法定代表人:钟学瑾项目联系人:刘晓明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雷南大道55号电话:07598839199受托方(乙方1):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法定代表人:王晖项目联系人:林伟军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邮码:510290电话:020-34399538传真:020-34478885受托方(乙方2):广东地宇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0号B栋专家楼302、B03号房法定代表人:黄必曲石锢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0号B栋专家楼302号房邮码:524000电话:0759-2814360传真:甲方委托乙方就雷州市邦塘村等11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1)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内容: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2013年9月)及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等编制完成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纪家镇周家村、南兴镇关新村、调风镇调铭村、英利镇青桐村、杨家镇北劳村、北和镇鹅感村、龙门镇横山村、英利镇昌竹园村、杨家镇洋上村、调风镇禄切村等11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由乙方1独立完成。(2)地形测绘工作内容:根据《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规程》(GB/T14912-2017)对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纪家镇周家村、南兴镇关新村、调风镇调铭村、英利镇青桐村、杨家镇北劳村、北和镇鹅感村、龙门镇横山村、英利镇昌竹园村、杨家镇洋上村、调风镇禄切村等11个村落村域范围实施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最终提交DWG格式地形图成果(数据光盘)确保规划编制需求。由乙方2独立完成。2.咨询要求:按照中国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地方文件要求,完成相应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工作,编制成果需满足部、1省相关部门审批要求。3.咨询方式:规划研究、技术论证。4.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咨询工作采用乙方1自有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应用的知识产权包括:“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号:2019SR1220073)”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1)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本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全部相关资料后,乙方1在6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项目初步规划成果;甲方收到乙方1规划初步成果,征求相关部门以及公众意见,给出书面修改意见;收到甲方对初步成果的书面修改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1修改完善成果形成专家评审稿;甲方收到乙方1专家评审稿后,组织县级专家评审:专家评审会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1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提交甲方。(2)地形测绘工作内容:乙方2在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测绘初步成果;甲方收到乙方2初步成果,给出书面修改意见;收到甲方对初步成果的书面修改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2修改完善成果形成测绘成果终稿提交甲方。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怠于提出修改意见、未能按时支付费用或遇不可控因素等,乙方的工作时间顺延。2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技术资料。(1)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纪家镇周家村、南兴镇关新村、调风镇调铭村、英利镇青桐村、杨家镇北劳村、北和镇鹅感村、龙门镇横山村、英利镇昌竹园村、杨家镇洋上村、调风镇禄切村等11个传统村落关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相关材料,含文字材料、表格材料、设施点位矢量数据、相关图纸、现场照片等;(2)湛江市、雷州市关于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政策文件等材料。2.工作条件。(1)协助收集编制该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2)协助该项目的技术论证及组织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书面意见。3.确认乙方各阶段工作进度。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及支付方式为:1.本项目技术咨询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贰佰捌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2,821,500.00元),其中人民币贰佰贰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2,271,500.00元)支付给乙方1增值税税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捌仟伍佰柒拾伍元肆角柒分(¥128,575.47元);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支付给乙方2,增值税税金为:人民币伍仟肆佰肆拾伍元伍角肆分(¥5,445.54元)。2.技术咨询费由甲方分四期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3如下:(1)第一期: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的10%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贰拾捌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整(¥282,150.00元)。其中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壹佰伍拾元整(¥172,150.00元)支付给乙方1;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支付给乙方2。(2)第二期:乙方1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初步成果且乙方2完成测绘建档成果终稿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的35%,计人民币玖拾捌万柒仟伍佰贰拾伍元整(¥987525.00元)。其中人民币伍拾肆万柒仟伍佰贰拾伍元整(¥547,525.00元)支付给乙方1;人民币肆拾肆万元整(¥440000.00元)支付给乙方2。(3)第三期: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成果通过县级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1支付技术咨询费的50%,计人民币壹佰肆拾壹万零柒佰伍拾元整(¥1,410,750.00元)。(4)第四期:乙方1完成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最终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1支付技术咨询费的5%,计人民币壹拾肆万壹仟零柒拾伍元整(¥141,075.00元)。特别约定:本项目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资金,乙方请款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甲方在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已完整向财政部门提交全部拨款资料的,因财政拨付流程原因造成付款延后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该情形不视为甲方违约;因甲方自身原因未按时提交请款材料造成逾期付款的,仍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3乙方1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南洲支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账号:44050101040004710乙方2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广东地宇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支行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中50号账号:680871721384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和协调本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如合同履行期间更换相应人员需书面告知乙方。(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或协助提供调查工作所需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时效性负责。(3)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现状调研和相关资料收集、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的座谈会及会商。(4)乙方提交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成果后,甲方如有修改意见,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修改意见,里方怠于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的服务工作期限相应延长。2.乙方责任。5(1)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事项要求向甲方提交成果和规划技术咨询服务。(2)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汇报、研讨、会商、系统登记及提交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第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1.甲方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承担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双方往来的所有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本合同使用目的之外以任何方式公开、转让或挪用给第三方。(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承担相应责任。2.乙方保密义务。(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基本资料、本合同项目的研究成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转让或挪用给第三方。但用于项目研究、论文发表、成果报优的情形除外。(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长期。(4)泄密责任: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承担相应责任。6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并另行增加技术咨询费用,甲方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重大修改或重做。2.规划范围发生变化或甲方要求做合同以外的工作内容。3.因政策调整等不可预测因素产生的费用。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技术成果的形式:乙方1: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纪家镇周家村、南兴镇关新村、调风镇调铭村、英利镇青桐村、杨家镇北劳村、北和镇鹅感村、龙门镇横山村、英利镇昌竹园村、杨家镇洋上村、调风镇禄切村等11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成果;乙方2: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纪家镇周家村、南兴镇关新村、调风镇调铭村、英利镇青桐村、杨家镇北劳村、北和镇鹅感村、龙门镇横山村、英利镇昌竹园村、杨家镇洋上村、调风镇禄切村等11个传统村落的地形图矢量文件。2.技术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地方文件的要求。3.技术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验收通过。4.乙方提交技术成果的数量: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7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条第1款约定,乙方的服务工作时间相应顺延。(2)里方需中途终止合同,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阐明理由。已签订合同,但乙方尚未开展工作,甲方所支付的款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已开展工作,则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相应阶段的费用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第2款约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所提交的文件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而造成的返工或修改,由乙方承担。(2)乙方各自在其承担的分工范围内独立向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中多方原因需向甲方共同承担责任时,各责任方可以明确各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