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KCHT-150926-202611034785
二、合同名称:察哈尔右翼前旗投资促进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11150926032103
四、项目名称:察哈尔右翼前旗投资促进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察哈尔右翼前旗投资促进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右前旗融媒体大楼7楼联系方式:15047448171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西路阳光颐园办公楼1栋4层-5层部分联系方式:1820474103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车辆保险1(辆)¥2,365.00¥2,365.00符合报销要求合同金额: 2,365.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叁佰陆拾伍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1月03日至2027年11月03日履约地点:/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察哈尔右翼前旗投资促进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察哈尔右翼前旗投资促进中心2026年11月03日 察哈尔右翼前旗投资促进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察哈尔右翼前旗投资促进中心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0926-202611034785合同金额(元):2365.00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陆拾伍元整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合同标的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以车险保单起保日期开始至车险保单终保日期结束。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右前旗融媒体大楼7楼。
三、验收标准无
四、付款期限无
五、违约责任无-第1页-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八、其他补充条款无-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米盛华甲方联系人:米盛华联系电话:15047448171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右前旗融媒体大楼7楼乙方(公章):乙方代表:曲智皓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集宁支行银行行号:102203007018银行账号:0611070109023101132乙方联系人:邓利宏联系电话:18204741036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