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牡丹区融媒体中心车辆维修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702000202601000933A_001
二、合同名称:车辆维修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702000202601000933
四、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维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融媒体中心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长江路2093号联系方式:18205300215供应商(乙方):菏泽博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高新区昆明路与八一街路口环宇印刷楼下(区委西门对过)联系方式:185054000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轿车10.4920.492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611.03-2026.12.31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1-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车辆维修11.pdf车辆维修11.pdf电拉人檸13ln1111华hoh1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车辆维修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702000202601000933A_001采购编号:37170200045200120260010甲方(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融媒体中心乙方(供应商):菏泽博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甲方)所需的汽车维修(入围货物名称)与菏泽博宏汽车服务有限电公司入围供应商(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拉人檸n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20.00元,大写:肆111
四、付款途径1华1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征集文件(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三)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13(四)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五)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六)入围通知书(七)本合同及附件
二、服务内容和条件
三、合同金额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20.00元,大写:肆仟玖佰贰拾元乙方开户单位:。(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开户银行:帐号:
四、付款途径□国库支付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高新区支行803027601421001702预算内资金4,920.0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4,920.00元,大写:肆仟玖佰贰拾元。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电拉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人13n1111华hoh1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菏泽市牡丹区融媒体中心单位名称(公章):电话:18205300215檸签订日期:乙方:菏泽博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电话:18505400007签订日期:电拉人檸13ln1111华hoh1政府采购合同(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服务类)项目名称:车辆维修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702000202601000933A_001采购编号:37170200045200120260010甲方(采购人):菏泽市牡丹区融媒体中心乙方(供应商):菏泽博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甲方)所需的汽车维修(入围货物名称)与菏泽博宏汽车服务有限电公司入围供应商(乙方)签订第二阶段采购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拉人檸n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20.00元,大写:肆111
四、付款途径1华1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征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征集文件(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三)本项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13(四)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五)入围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六)入围通知书(七)本合同及附件
二、服务内容和条件
三、合同金额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的规定相一致。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4,920.00元,大写:肆仟玖佰贰拾元乙方开户单位:。(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开户银行:帐号:
四、付款途径□国库支付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高新区支行803027601421001702预算内资金4,920.00元预算外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4,920.00元,大写:肆仟玖佰贰拾元。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电拉本合同基于征集人与乙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签订,本合同未尽人13n1111华hoh1事宜以该《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为准。甲方:菏泽市牡丹区融媒体中心单位名称(公章):电话:18205300215檸签订日期:乙方:菏泽博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电话:18505400007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