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江苏(兴化)小麦竞价采购交易公告-五得利集团兴化面粉有限公司 受五得利集团兴化面粉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暨兴化稻米分中心举办本次地方商品小麦竞价采购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 2026年11月5日 14:3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 网上远程交易 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 会员点击 “交易”,再点击“江苏”进入 “兴化稻米分中心采购交易专场” 参与交易。
二、 标的 品种、数量、质量、价格采购 品种: 202 6 年江苏、安徽产 红 小麦采购 数量: 2 000吨, 分 2 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1.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 2.本次交易详细清单如附件。采购标的质量以五得利集团兴化面粉有限公司验收质检结果为准。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补充公告及更新交易清单为准。 3.本次委托采购标的底价为: 买方仓库(车间)散装过筛入库净粮价(不回杂)。 起拍价: 待定 元 /吨, 竞拍减价幅度 2 元 /吨。 ( 竞拍底 价 将 于 20 26 年 11 月 5 日更新,详见补充公告及更新交易清单)。4.交收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经济开发区五得利集团兴化面粉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车船板交货 。
三、质量评定方法3.1委托方质量要求以公告中质量要求为准,供货方需在货到委托方指定的供货地点后接受委托方的抽样检验。3.2品质要求: 3.2.1符合小麦国标( GB1351-2023)二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并按照采购方现行验质定价标准执行增减价,收购标准:水分基准 12%,每高0.1%扣成交价格的0.1%,超14%加倍扣,超16%拒收;每低0.1%增价成交价格的0.1%,最高增价成交价格的1%; 容重基准795g/L,每低1g扣成交价格的0.03%,低于760g/L每低1g扣成交价格的0.045%,低于740g/L拒收;高于795g/L不增价;面筋基准30%,每低0.1%扣成交价格的0.02%;红麦低于28%加倍扣,低于24%拒收,白麦低于 28%加倍扣,低于26%拒收;霉变粒基准 0.2%,每超0.1%扣成交价格的0.2%,超0.5%加3倍扣,超1.5%拒收;赤霉粒基准0.2%,每超0.1%扣成交价格的0.05%,超0.5%加倍扣,1.5%以上每超0.1%扣成交价格的0.2%, 超 3 %拒收; 发芽粒基准2%,2-10之间每超0.1%扣成交价的0.02%,10.01-30之间每超0.1%扣成交价的0.03%,超30%拒收; 破损粒基准2%,每超0.1%扣成交价格的0.05%,超10%拒收;虫蚀粒基准1%,每超0.1%扣成交价格的0.05%,超2%以上每超0.1%扣成交价格的0.1%,超4.5%拒收;杂质≤1.0%(其中无机杂质≤0.5%,过筛除杂,超2%拒收,节节麦<0.6%);色泽气味正常。 3.2.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62-2022)。 3.2.3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1000μg/kg。 3.2.4 其他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无虫蛀,无异味,无活虫。 3.2.5以上指标任何一项超标 (国家标准与本公告约定标准不一致的,以公告约定的标准为准),买方均有权拒收,造成一切后果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3 过筛入库净粮价(不回杂)验质定价,含税结算。
四、交易资格 参加竞价采购交易资格。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所有内容的会员 (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报名单位自愿接受信用审查。 委托采购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不得作为或委托其他单位作为竞卖人参加本次竞价交易。
五、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所有参加竞价采购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10 元 /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共1 1 0元/吨 。 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采购方确认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分行 账号: 20332999900100000090711 2. 交易手续费: 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成交 金额 0.8‰的 手续费。
六、交割及结算 1.竞价交易成交后,委托方应及时通过交易系统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如委托方不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按委托方违约处理。 2.交收方式 由委托方与中标供货方自主交收。中标供货方凭采购合同和身份证明到委托方指定库点交货。中标供货方需在采购成交期限内( 2026年11月14日开始交货,2026年11月30日前交货完毕) ,如因委托方认可的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交货的,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前 5个工作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交货受阻、受影响数量等情况,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延期交货。原则上延期交货期限不可超过15个自然日;超过15个自然日每超一天,扣罚未交小麦对应货款的0.05%,延期最多不超过30天,否则等同于延期申请未征得买方同意,视为卖方违约扣除相应保证金,并由卖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 3.结算方式:小麦货到买方 收麦处 检验合格卸完入库后 2个工作日内 支付全部货款至卖方,卖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保证金清退:供货方保证金在完成供货,买卖双方验收确认完毕,并将盖章确认单扫描件发至江苏市场后一次性退还,如供货方未完成供货,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1.《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交易清单》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认同相关内容并须切实履行。 2.联系方式 五得利集团兴化面粉有限公司: 郝经理 13852688897刘主任 18351173270 兴化稻米分中心: 吴 经理13716055437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交易业务: 张 经理18118996697 李经理1890066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 经理18963609170会员报名: 025-58800160资金财务: 025-58800241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 QQ群咨询,群号298782467。 202 6 年 11 月 3 日 附件一:《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 .docx 附件三:地方小麦竞价采购清单-五得利集团兴化面粉有限公司.xlsx 附件四:江苏省竞价采购确认单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