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渡期同步运行系统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Y170001202600009_001_001
二、合同名称:过渡期同步运行系统运维服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602000448
四、采购项目名称:过渡期同步运行系统运维服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东海东路99号联系方式:83099744供应商(乙方):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上清路16号甲联系方式:139696952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软件运维服务 无114.414.4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青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6-2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1-03
九、其他补充事宜:过渡期运维合同 2026.pdf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DGP370200000202602000448甲方(采购人):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东海东路99号乙方(成交供应商):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16号甲合同签订地:青岛1乙方于2026年6月17日参加了青岛云盛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渡期同步运行系统运维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602000448)”政府采购活动,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过渡期同步运行系统运维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见附件1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柒仟玖佰元整(¥287900.00)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项目交付1、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提供一年服务(自2026年6月26日始至2027年6月25日止)2、交付地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东海东路99号)第四条交付验收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第五条所有权归属1、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2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3、在甲方使用服务成果过程中产生的数据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应对数据的正常生产提供技术保障,但不得未经甲方允许擅自使用甲方的数据,在甲方需要使用数据时,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关数据的副本。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第七条服务期限及款项支付1、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时间为自2026年6月26日始至2027年6月25日止,在年度预算能保障、供应商履约良好的前提下,可续签不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2、服务成果交付到指定地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43950元(大写:壹拾肆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合同款,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即人民币143950元(大写:壹拾肆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具体以财政资金拨付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在价格和服务不变的情况下最多可续签两年4、付款信息开户名称: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3帐号:38030201090249305015、属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6、因财政资金拨付延后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的,从财政资金下达时间起计算30日期限、第八条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自2026年6月26日始至2027年6月25日止,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运维服务。3、服务范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4、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所有服务,还包含甲方与随案卷宗相关的其他服务内容。第九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一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4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不能承担合同约定之义务,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若违约方收到通知后30日内仍未纠正的,守约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所受的全部损失。2、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5、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合同变更和解除1、当甲方因上级单位规划调整、工作安排等原因导致服务需求发生变化时,1甲方有权对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费用进行变更。甲方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需就合同变更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协议。2、当甲方因上级单位规划调整、工作安排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或就前款合同变更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五条保密1、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2、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5金,造成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采购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二份,同级财政部门一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一份。第十八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甲方:山东省青岛市甲级人民法院乙方: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1: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0532-836768782026年6月25日2021年6月2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