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郭勒布依乡路灯维修项目项目编号:6202610276492999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毅18934381924报价起止时间:2026-11-02 19:59 -2026-11-05 20:00采购单位: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供应商规模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服务内容:路灯维修:服务方式:现场服务;采购人需求描述:-;次要参数要求:1批470000.00-买家留言:详见附件附件:郭勒布依乡村级路灯维修项目项目.doc响应附件要求:需满足附件中所有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吐鲁番市 托克逊县 郭勒布依乡 郭勒布依乡人民政府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勒布依乡村级路灯维修项目项目

一、项目名称郭勒布依乡村级路灯维修项目

二、预算总价最高限价:47万元。

三、采购要求实施郭勒布依乡村级路灯维修项目计划对全乡10个行政村故障、损坏、老旧路灯开展全面排查与修缮工作,共计664处,其中喀拉布拉克村140处、奥依曼布拉克村17处、河东村79处、切克曼坎儿孜村46处、郭勒布依村71处、尤库日克喀拉阿什村50处、萨依吐格曼村126处、硝尔村10处、喀拉阿什村80处、巴格万村45处,全乡全面摸排路灯破损、故障点位,精细化开展维修、更换、线路检修及调试工作,全面完善村级夜间照明体系,有效改善乡村夜间照明条件。中标签订合同后,需2日内进场,3日内完成现场情况摸排工作,10日内材料进场。工期:20天。质保期限:2年。4、供应商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提交报价即代表已充分了解项目需求,认可全部施工条件,后续不得以现场情况不熟、工程量预估偏差为由申请增项加价或顺延工期。项目地处偏远,交通条件有限,请充分评估人员调度、配件运输以及后期应急抢修的响应能力。施工进场前须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作业期间规范布设安全警示防护设施。验收以连续通电调试稳定、点位照明达标、配套资料齐全为标准,请仔细研判施工难度、环境风险,综合考量运输、作业条件,审慎进行报价。3.质保及售后承诺书:自行出具加盖公章的质保承诺;供应商必须根据要求进行报价,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格式进行上传。未达到以上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