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库车市技工学校
二、供应商名称:库车市嘉鑫广告服务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库车市技工学校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71101000031095959
五、合同编号:11NMB1F8051X20266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广告宣传设计制作 雕刻文化墙 室内外文化建设 标识标牌、路牌、灯箱、展板,主题展厅设计、铁艺造型、户内外宣传栏、楼体亮化、室内外精品发光字、详见附件批1.0018925.518925.5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库车市技工学校 联系人:陈攀 联系电话:15770045523 传真:/ 地址:库车市文化东路13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F8051X20266401).pdf合同编号:11NMB1F8051X20266401采购单位(甲方):库车市技工学校服务单位(乙方):库车市嘉鑫广告服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车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库车市嘉鑫广告服务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库车市嘉鑫广告服务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库车市嘉鑫广告服务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宣传设计制作雕刻文化墙室内外文化建设标识标牌、路牌、灯箱、展板,主题展厅设计、铁艺造型、户内外宣传栏、楼体亮化、室内外精品发光字、--品牌:,设计类型:其他,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其它1批18925.5018925.50合同总价(元)18925.5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捌仟玖佰贰拾伍元伍角
二、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三、服务条款:亮化合同
一、工程概况;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楼体亮化的部分维修、维护;清单见附表;;;;
二、甲方义务与权利1、甲方如发现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2、楼体布灯、电源连接等施工中因施工与有关部门产生的问题,甲方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乙方义务与权利1、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期限(保修期):灯具均保修一年;1/22、乙方在施工中注意文明施工、安全施工。3、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工地,运输费、搬运费等由乙方负责,其余费用由甲方承担(电费)。
四、付款、结算方式工程竣工(亮灯)后15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工程全款。
五、违约责任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其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文化路支行账号:账号: 301412050900007687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