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阳江市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检查合规性检验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阳江市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检查合规性检验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1700MB2C904932609040116 项目业主: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机构: 广东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合同名称: 2026年阳江市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检查合规性检验检测服务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441700MB2C904932609040116 合同总金额: ¥19,5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10月26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30日 服务内容: 对2026年度阳江市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检查工作中按“双随机”抽取的39项企业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以及《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市监标创发﹝2024﹞13号)进行合规性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合同附件2026阳江市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检查合规性检验检测服务承揽合同.pdf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11-02 承揽合同项目名称:2026年阳江市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监督检查合规性检验检测服务甲方: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1联系人:陈仲勇电话:0662-3316309乙方:广东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48号联系人:黄型纳电话:0750-328623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粤财行(2017)151号)有关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来源经广东省中介服务超市平台选取,由乙方承揽甲方2026年阳江市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合规性检验检测工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标准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交相关工作成果。第二条服务内容由乙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市监标创函(2019)1104号)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市监标创发(2024)13号)对甲方2026年度阳江市“双随机”抽取声明公开的39项企业标准进行合规性检验检测。甲方负责提供企业标准名单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标准信息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规性检验检测工作并对每份标准出具报告和整改意见,并形成本次检验检测整体性报告提供给甲方。待甲方责令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后,由乙方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并提供整改落实情况说明。乙方为相关单位开展整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支持。乙方项目负责人:黄型纳。第三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技术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00)(含税)。甲方支付本次服务费用给乙方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2.付款时间、方式:乙方按本合同完成全部工作,且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通过,由甲方通知开票,乙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款项申请手续。因甲方使用的2是财政资金,甲方按上述条款约定的时间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若因财政审批或财政支付程序原因导致支付迟延的,不属甲方违约,乙方对此无异议。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广东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开户行:工商银行江门市城西支行账号:2012002209024928286第四条服务期限本协议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乙方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将本项目最终的整改情况报告等资料提交给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中所需的相关协助。场发2.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建议或具体要求。3.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项目计划,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的实施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及开展情况。4.甲方按协议向乙方支付项目费用。5.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以及配合乙方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要求做出工作实施方案,并完成工作任务。2.项目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有可能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乙方应在知晓该等事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甲方获得通知,同意变更服务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3.乙方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乙方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全部风险,甲方不予支付合同款。3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提交有关验收材料供甲方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弥补措施,并再次提交给甲方验收。第七条保密条款1.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协议而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向任何无关人员或单位透露。2.乙方必须如约承担协议履行时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保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各自专有的涉及秘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及其签订的相关文件、技术文档、业务数据等以及甲乙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的透露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乙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时获悉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不得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产生的争议及责任由乙方负责。第八条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报另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各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3.一旦不可抗力已经停止,受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且应恢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但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双方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均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清付应缴未缴的款项的责任除外)。4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接受或不及时接受本次服务,应当承担由此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自逾期之日起,以甲方的未付款项为基数按违约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计付逾期违约金给乙方。3.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当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乙方拒绝采取补救措施或经采取补救措施2次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并只支付甲方认为符合服务要求部分的相应款项。4.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应以本项目技术服务总费用的日万分之一的标准付逾期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本项目技术服务总费用。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本项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项目技术服务总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再支付本项目技术服务总费用。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2.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阳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3.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其他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以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形成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2.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载明的住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双方后续书面确认的电子邮箱、微信或其他通讯地址,均为履行本协议、发送通知、对账、催告、解除通知及诉讼、仲裁、执行等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通知或文件以专人递交的,以签收日为送达日;以快递或挂号信寄送的,以收件人签收日为送达日,因拒收、无人签收、地址不详或其他非发送方原因退回的,以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以电子方式发送的,以信息进入对方指定系统或账号之日视为送达日。任何一方变更住所、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其他送达信息的,应至少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的,原送达信息仍为有效送达地址,由此产生的送达后果由未通知方承担。涉及司法机关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机关确定的送达规则执行。甲方: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东2026年10月26日乙方:广东省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2026年5月23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