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通皋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及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NTGC2026110202(CS064) 预算金额:73.5万元 最高限价:73.5万元;单价(光伏项目):0.009元/Wp(含税), 6000 元/个光储充站点(含税) 采购需求:江苏通皋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及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届满12个月或累计服务金额达到合同暂定总价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但合同有效期届满不影响已委托项目的继续履行,乙方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完整审计报告并移交全部审核资料,至该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附件诚信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安装工程专业); (2)本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基础配置为3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中至少包含1名安装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 以上所有人员均需在本单位执业注册,须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响应文件须附上述人员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 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磋商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 (一)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 (2)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见索即付)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联系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 (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响应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通皋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北街道时代大厦 联系方式:1806899381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 联系方式:刘佳文0513-88555586、189629882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8252804760 4.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88503 附件:采购人主体责任承诺书.pdf电子磋商不见面-江苏通皋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及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pdf招标文件正文.pdf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pdf公平竞争审查表.pdf江苏全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数据运维服务项目_经营主体管理平台用户操作手册).pdf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企业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信用的采购人形象,我单位在江苏通皋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及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采购活动过程中,作出如下承诺:1.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我单位将全面落实招标采购人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组织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2.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采购代理单位或投标人(供应商)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供应商)实行差别化待遇或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斤或限制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源。4.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开采购信息。5.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后,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中标(成交)投标人(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向中标(成交)投标人(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6.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履约验收,并全面履行应尽职责和义务。7.该项目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法律诉讼等情形,我单位将认真受理,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有违背承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信用记录公示。招标采购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2026年11月02日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江苏通皋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及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NTGC2026110202(CS064)预算金额:73.5万元最高限价:73.5万元;单价(光伏项目):0.009元/Wp(含税),6000元/个光储充站点(含税)采购需求:江苏通皋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及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届满12个月或累计服务金额达到合同暂定总价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但合同有效期届满不影响已委托项目的继续履行,乙方应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完整审计报告并移交全部审核资料,至该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提供附件一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安装工程专业);(2)本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基础配置为3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中至少包含1名安装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所有人员均需在本单位执业注册,须为响应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响应文件须附上述人员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4.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企采购”模块中将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提醒: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磋商地点: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保证金事宜(一)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14000元)。(2)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二)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单位按照成交金额10%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可以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见索即付)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验收完毕后,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2.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联系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特别提醒:(1)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