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A29BF1G720252
二、合同名称:新昌县大明市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功能教室设施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JXC-2025-20
四、项目名称:新昌县大明市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功能教室设施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昌县大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昌县大道东路670号 3幢 联系方式:13758502699 供应商(乙方):浙江胜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汤浦镇工业开发区(绍兴市上虞区枫叶制衣有限责任公司内) 联系方式:1875854522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昌县大明市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功能教室设施设备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43876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规格型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43876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羽林街道大明市村新直街121号(新昌县大明市学校校内),合同签订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功能教室合同.pdf
三、合同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新昌县大明市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一功能教室设施设备采购合同条款新昌县大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对新昌县大明市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一功能教室设施设备采购进行了采购,2025年05月19日,新昌县大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确定浙江胜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经新昌县大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胜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货物货物清单一栏表(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明细表)1.3价款本合同总价(含税)为:¥438760r0无(大写肆拾叁万捌仟柒佰陆拾元人民币)。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是/否)需要支付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8%14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金额不足则自动补足)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7.1交付期限:合同专用条款:1.7.2交付地点:合同专用条歔;1.7.3交付的方式: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8.2除不可抗力外和财政预算调整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4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5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6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1.9.2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彪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2.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签字时生效。3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甲方:新昌县大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乙方:浙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有用码60605538960住所:住所:上虞区汤浦镇工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