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160176420261801

二、合同名称:金华市数据局高速公路设备2026-2027年集成维保等运维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700263543010000016-JHCG2026B-013

四、项目名称:金华市数据局高速公路设备2026-2027年集成维保等运维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金华市数据局地址:双龙南街801号联系方式:057982469468供应商(乙方):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四联路398号金华网络经济中心大楼11楼1102(自主申报)联系方式:15657979197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金华市数据局高速公路设备2026-2027年集成维保等运维服务项目数量:1.00单价(元):398197.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2.合同金额(元):398197.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8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协同办公平台2026年云资源合同.pdf甲方合同登记编号:乙方合同登记编号:合同书2026年金华市协同办公平台维护项目(云资源项目名称部分)委托方(甲方)金金华市数据局受托方(乙方)金华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浙江省金华市1/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高速公路设备2026-2027年集成维保等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30700263543010000016-JHCG2026B-013)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高速公路设备2026-2027年集成维保等运维服务项目”中属于甲方的“子项1592026年金华市协同办公平台维护项目(云资源部分)”子项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以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高速公路设备2026-2027年集成维保等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330700263543010000016-JHCG2026B-013)的招标文件为准。

二、履约地点金华市数据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三、合同履行期限政务云资源服务:服务期限为15个月,服务期自2026年8月10日起至2027年11月9日。具体资源服务期限详见附件。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双方应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乙方客户经理一对一的专人服务、7×24小时的应急保障以及乙方、云技术提供商、设备厂商、安全厂商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的支撑服务。2.甲方享有对金华市电子政务云日常运维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权利。3.甲方负责云上己方部署的应用系统代码、产生的数据、使用的第2/14三方产品/应用,如因甲方原因产生的相关后果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4.甲方负责以其真实有效身份开通和使用本合同约定的云业务服务,如因提供的身份信息错误而导致的相关工作延迟,由甲方自行承担。5.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提供云业务服务及相关的支撑服务,做好服务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记录和反馈,并将书面记录提交给甲方,若因乙方原因导致与服务标准要求不一致,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服务期间所获知的工作思路与工作计划及一切与服务相关材料,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外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具体保密相关权利义务由甲方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另行约定,乙方应对涉及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并提供审查材料和保密协议。乙方因机构、人员、行为管理不到位,引发系统瘫痪、数据丢失泄露等网络安全事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送报告的,由网信、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3.乙方负责在服务期间做好应急保障,协助甲方制定应急方案,协助甲方完成应急演练,协助甲方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有应急任务,要服从应急方案工作安排,确保及时响应。4.乙方负责云平台的整体安全,负责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因乙方提供的云平台整体或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单项服务(包括ECS、RDS、OSS等)故障造成的网络安全问题、甲方基于云平台的产品/应用故障、数据丢失泄露或相关文件丢失等问题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5.乙方负责保证机房环境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保证日常运维巡3/14检依照《金华政务云业务运维管理办法》有序且规范的进行、保证云平台正常的运行能力如:日常运维的可视化监控、针对业务峰值有效的弹性伸缩、云资源的差异化屏蔽等)6.乙方负责及时发现并告知甲方云上信息系统自身信息、资料统存在漏洞、暗链、挂马等问题,如因延迟发现、告知使甲方未能及时修复而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7.乙方负责确保甲方数据的独立性,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被第三方访问。乙方不得删除甲方数据,也不得将甲方数据、个人信息等泄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政府监管部门监管审计需要。8.乙方负责受理甲方云平台、堡垒机等相关账号的申请,并做好统一归档及管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相关账号、密码泄露等问题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9.如因甲方使用本合同约定的云业务服务所涉行为或内容不合法或侵权而导致乙方承担责任或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乙方所提供的云业务服务及相关工具软件不合法或侵权而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于分配给甲方的IP地址拥有所有权,甲方只拥有使用权,且不可以任何方式转由他人使用。甲方不得私自使用乙方未分配给甲方的IP地址。甲方不再使用本服务时,则相关IP地址使用权由乙方收回。11.负责向甲方免费提供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以及网络安全意识培训服务。12.负责对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保密,并妥善保管相应应用密码,因乙方原因造成密码丢失或服务器相关文件丢失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一)合同金额4/14本项目的合同总金额为:柒拾玖万陆仟叁佰玖拾肆元整(小写:¥796394.00元)。(二)付款方式共分2次付款。1.首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50%的发票,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壹佰玖拾柒元整(小写:¥398197.00元)。2.尾款:服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金额50%的发票,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壹佰玖拾柒元整(小写:¥398197.00元);根据金华市政务云使用管理相关要求,在服务期内如有政务云服务目录价降价调整情况,则据实作相应扣减。3.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并凭税务发票付款。

六、服务承诺(一)响应时间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中标约定,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的提供相关文件及相关成果:在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甲方问题反馈后,应在1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并要求在5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应提供应急服务予以代用。(二)服务方式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须保障系统正常运行,须建立备份机制及保证平台数据的恢复。基本问题在1小时内解决,重大问题在4小时内解决,如若在要求时间内不能到达或解决问题,乙方则需要向甲方说明情况,在得到甲方认可后,将书面报告给甲方进行备案。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按月提供云平台各业务系统资源使用情况报表并对相应资源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三)服务承诺5/141.乙方承诺提供云资源使用监控提醒及解决:提供资源使用基础数据、趋势数据并预判可能产生的问题,如云资源利用率中CPU持续高于80%,内存高于80%,存储高于90%则需及时预警并提供云资源扩容优化方案,并在一周内完成云资源调整;如因云资源问题已造成的一般问题需4个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需1个小时内解决。2.乙方承诺云平台整体或重要单项服务(包括ECS、RDS、OSS等)出现故障,1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且一年内出现故障次数不多于3次。3.乙方承诺5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政务云故障1小时内提供备用服务并协助完成系统部署,备用服务无额外收费。4.乙方承诺负责云WAF的首次保护站点配置、策略库更新维护、设备故障及异常处理:负责云堡垒机、云日志审计、云数据库审计、网站防篡改的首次资产运维配置、设备故障及异常处理。5.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协同处理云WAF的网站访问异常、业务误阻断处理:协同处理云堡垒机的服务器运维异常:协同处理云日志审计、云数据库审计、网站防篡改的日常设备维护和日志处理。6.乙方承诺甲方存放在乙方提供的云主机/服务器上的任何资料、软件、数据等的知识产权均与乙方无关,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这些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八、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6/14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二)合同解除1.如果乙方擅自转让、分包,或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各阶段的合同款项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还可向违约方主张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违约责任。

九、知识产权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版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等;乙方保证所提交的软件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保密条款(一)数据(网络)安全保密条款1.为加强信息系统数据管理,防止数据尤其是敏感数据泄漏、外借、转移或丢失,乙方及项目相关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系统数据,因乙方项目相关人员工作失误等造成的系统数据泄露,责任由乙方承担。2.系统在日常运行中需对访问日志进行审计,防止越权访问。同时需加强对系统日志类信息保护,对日志和监控功能的使用也须做记录。3.系统部署及系统运行产生的数据归甲方所有,严禁乙方在开发、测试环境中存储使用。4.系统验收完成后,乙方在本项目中为甲方提供的所有文档资料,须同时递交给甲方。(二)其他条款7/141.甲、乙双方对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技术、商业情报及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与本技术服务相关的资料给第三方使用,对于乙方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等甲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扩散。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同时,乙方及项目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签订的保密协议以及应标文件中的保密承诺。2.双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协议有效期内还是协议终止后,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文件以及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实行严格保密。泄露方应就一切有意、无意泄露对方秘密信息的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包括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及由此而支出的费用。

十

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