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项目名称: 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项目编号: JSZC-320100-FW2026-12913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 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项目预算: ¥66240.0项目地点: 大石桥19号评审开始时间: 2026-11-11 15:00评审地点: 大石桥19号采购单位: 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姓名: 张茂祥联系电话: 13921437330固定电话: 响应开始时间: 2026-11-02 14:00响应截止时间: 2026-11-09 14:0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比选文件.pdf江苏省服务务类W苏服采上:商城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采购单位: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1291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服务品目: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项目联系人:张茂祥联系人电话:13921437330发布时间:2026.11.02https://js.fwgov.cn/CONTENTS目录1比选公告2供应商须知3比选需求1.比选公告我单位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对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二)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12913(三)项目预算:¥66,240(四)项目地点:大石桥19号(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七)服务品目:农林牧渔服务/农业服务/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八)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九)服务周期:365天(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供应商是指参加网上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三、响应时间响应开始时间:2026-11-0214:00,响应截止时间:2026-11-0914:00
四、项目评审预计评审时间:2026-11-1115:00评审地点:大石桥19号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项目联系人:张茂祥联系人电话:13921437330固定电话:暂无地址:大石桥19号
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2.供应商须知
一、比选响应(一)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比选响应系统,在网上比选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响应。(二)供应商应对用户名和密码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三)供应商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四)应急保障:供应商在操作比选时遇到问题,请按照比选邀请公布的“比选系统操作咨询”方式咨询。(五)供应商应当在比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比选响应文件上传至比选响应系统。
二、比选响应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技术标准和编制(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等,应当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三)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四)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三、比选费用(一)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本次比选服务商城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比选报价(一)比选需求为一个包,若无具体要求则供应商应整体报价。(二)供应商应保证本次报价中及服务期内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的每位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标准;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供应商应自行为员工办理必须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由供应商考虑并包含在报价中。(三)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五、比选评审(一)比选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3)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市场合理水平,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存在重大遗漏,影响采购公正性或可能导致履约风险的。
六、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分类型满分1报价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定期公布的主副食品平均价格为参考价格,其中没有的特殊品类,以盒马、小象超市等平台同期的商品价格为基准价格。投标单位自行核算供货、配送成本,在基准价格基础上报价优惠率或溢价率,结算时单独品类的价格在优惠率或溢价率范围内即可。计算公式如下:优惠率=(基准价格-投标价格)/基准价格×100%,投标报价则为1-优惠率。溢价率=(投标价格-基准价格)/基准价格×100%,投标报价则为1+溢价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客观分302资质文件有效性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此项齐全得20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此项齐全得20分。主观分203质量保障承诺食材符合以下标准(需写入书面承诺):①蔬菜无腐烂、黄叶、异味,肉类无注水、变质,预包装食品距保质期至少剩余1/3;②每批次食材到货时支持外观、保质期检查。满足以上两点得20分;未提供书面承诺不得分。主观分204不合格处理承书面承诺“收到不合格食材反馈后,1小时主观分10南京市诺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食材供货及内完成退换货,且承担退换产生的运费及因食材问题导致的食堂临时采购损失”,得10分;承诺中未明确退换时限或责任承担,扣5分;拒绝承诺无条件退换,此项不得分。配送服务比选文件5日常货源稳定性承诺保障米、油、肉、蛋、常用蔬菜等核心食材日常供应,并提供与1家及以上本地货源合作凭证(如与菜场摊主、小型农场的简易合作协议、近3个月采购转账记录或微信聊天采购记录),得10分;无合作凭证扣5分。主观分106应急补货能力承诺“接到食堂应急补货需求(如临时增加食材量、替换缺货品类)后,1小时内送达单位”,并说明应急补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10分;补货时限超4小时但≤6小时扣5分,无应急联系人或无法承诺送达,此项不得分。主观分10
七、评审依据评审的依据为比选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八、成交通知(一)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服务类网上商城公告成交结果。(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短信以及平台系统页面的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关于质疑、询问(一)询问、质疑处理原则。在服务商城实施采购活动中出现询问、质疑等问题,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发起谁举证的原则,由服务商城平台统一受理询问、质疑工作。(二)不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服务商城管理规则的,由服务商城平台负责解释处理,并在7日内给予回复。(三)涉及交易,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服务商城平台报送采购人,由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在30日内给予供应商答复,并将答复情况抄告服务商城平台。(四)供应商提出询问质疑时,应当向服务商城平台提交询问质疑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询问质疑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证据材料的,服务商城平台一律不予受理。证据的种类和有效性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
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二)比选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三)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比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四)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比选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比选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五)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平台相关处罚。3.比选需求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京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食材供货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66240元
二、服务需求1.供货服务。为采购人提供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禽蛋豆制品类、水产类、肉类、水果类、速食类、乳制品类、米面粮油、调料等各类食材,食材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规范要求。2.配送服务。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前将采购人约定的食材送到指定地点(玄武区大石桥19号南6楼),无约定则无需配送。3.账期服务。项目预算金额非合同金额。采购人每月采购费用5000元左右(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每月双方核算实际采购费用,于次月进行支付。4.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后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以双方协商修订为准。合同期限内供应商履约记录良好、无违规问题、价格公允、能继续满足采购人及合同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但续签次数不得超过2次。
三、服务评价要求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达标、品种规格准确、数量保证。一旦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以上约定,供应商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退换货(视具体情况定)处理,并及时送达质量合格的相同品种货物,确保采购人正常使用计划的需求。供应商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供应商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人员及实施要求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前将采购人约定的食材送到指定地点(玄武区大石桥19号南6楼),无约定则无需配送。
五、商务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后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以双方协商修订为准。合同期限内供应商履约记录良好、无违规问题、价格公允、能继续满足采购人及合同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但续签次数不得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