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6199840101 合同名称: 云南省2026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合同 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619984 项目名称: 云南省2026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采购人(甲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供应商(乙方): 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省级 所属行业: 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合同金额: 670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29 合同公告日期: 2026-11-02 代理机构: 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云南省2026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208991 中标、成交公告: 云南省2026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20261030112708(1).pdf合同编号:CBR260554合同自编号:已审核项目编号:YNZC2026-C3-05713-YNLB-0372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2026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甲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选定乙方编制第三方评估并支付编制经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第三方评估编制的内容、要求1.1第三方评估编制内容:乙方对省级有关单位和16个州(市)开展2026年营商环境评价及2027年上半年营商环境监测等工作,具体包括:(1)制定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结合国家、云南省最新营商环境工作目标要求,制定详细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内容,形成云南省2026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2)开展省级部门营商环境工作分析并形成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分析全省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发展现状,对标全国先进省市和地区,判断云南省在全国的水平表现,总结全省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效及亮点,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云南省2026年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分析报告。(3)开展16个州(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形成16个专题报告。通过数据调取、问卷调查、企业评价、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全方位评估16个州(市)营商环境各指标领域工作情况,包括成效及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意见建议,形成云南省2026年16个州(市)营商环境专题评价报告。(4)总结2027年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形成分析报告。结合全省营商环境年度评价和上半年监测情况,分析云南省2027年上半年营商环境发展情况,总结成效亮点,发现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云南省2027年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分析报告及云南省2027年上半年16个州(市)营商环境专题评价报告。(5)开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评估,研究提出初步修订等意见和方案。(6)开展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案例集汇编并协助整理全国优秀案例。结合现场辅导交流、公开数据抓取等方式收集并整理全省评价中发现的首创经验和典型做法,汇总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同时,协助整理全国各地优秀案例,并提出云南省能够参考学习的案例或政策建议。(7)评前、后开展培训解读会。在评价工作开始前,开展一次评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2026年度云南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整体脉络的简介、评价方式介绍、指标内涵解读等。评价工作完成后,召开全省评价结果解读会和优秀市(州)经验交流会,主要内容包括:解读全国先进省市的对标情况、五大维度19项指标的总体表现、共性问题与下一步整改建议、展示优秀市(州)优化营商环境亮点举措等。(8)协助制定“营商环境+12345热线”联动工作方案。围绕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其他省份在探索营商环境和12345热线联动的工作经验,提出适合云南省市级情况的工作方案。(9)结合工作情况,安排2名对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熟悉的人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及项目对接,直至项目完成,参与全省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督查。(10)完成甲方交办的与本项目营商环境评价、监测、优化相关的其他辅助工作,该类工作不得超出本项目服务的合理范畴,甲方无需就该类工作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2第三方评估编制要求:乙方应按照下列要求开展本项目第三方评估编制工作:(1)对照国家最新要求,结合云南省工作实际,构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2)通过数据调取、问卷调查、企业评价、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全方位评估16个州(市)营商环境各领域工作情况。(3)评估内容包括成效及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意见建议,并形成分析报告及专题评价报告。(4)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各州(市)对第三方机构评估工作予以支持,加强数据衔接,及时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的相关问题。(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在评估工作中知悉的涉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第二条工作进度要求2.1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进度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整体工作于2027年7月前完成。2.2具体进度节点安排如下:(1)2026年10月:制定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形成《云南省2026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2)2026年11月中旬:完成评前培训,形成指标培训材料21份。(3)2027年3月:形成《云南省2026年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分析报告》《云南省2026年16个州(市)营商环境专题评价报告》。(4)2027年4月至5月:完成案例集汇编、评选与解读,形成《2026年度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案例集》。配合召开全省评价结果解读会,组织优秀市(州)经验交流会。(5)2027年7月:形成《云南省2027年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分析报告》《云南省2027年上半年16个州(市)营商环境专题评价报告》。(6)2027年7月:形成《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评估报告。(7)项目完成前:协助制定“营商环境+12345热线”联动工作方案。(8)项目完成前: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2名对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熟悉的人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及项目对接,参与全省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督查。2.3乙方应按照上述进度安排完成各项工作,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进度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3.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3.1.1协助乙方开展调研、调查,向乙方提供相关基础资料。3.1.2指派联系人协调与乙方的工作关系。3.1.3审定评价工作方案、指标体系和问卷;协调省直部门参加指标设计座谈会。3.1.4协调组织培训会议,通知省级部门和16个市(州)参会;确定营商环境专题交流会主题。3.1.5协调省级部门提供数据、企业名单;协调市(州)配合现场辅导;参与各市(州)调研。3.1.6确认乙方阶段性产出成果,提出相关修改建议。3.1.7协调省直部门对存疑数据比对确认;对乙方出具报告内容进行确认,提出修改建议。3.1.8牵头组织解读会和经验交流会;明确案例评选发布节奏;确认最终入选案例。3.1.9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编制经费。3.1.10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3.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3.2.1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第三方评估编制。3.2.2指派联系人协调与甲方的工作关系。3.2.3明确项目负责人,并指派2名对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熟悉的人员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及项目对接,直至项目完成,参与全省营商环境工作调研、督查。3.2.4按时向甲方交付合格的第三方评估成果,对成果的质量负责。3.2.5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乙方必须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3.3保密约定3.3.1甲乙双方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要严格保密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提供给与项目无关的第三方,否则违约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但甲方基于法定监管、审计、纪检监察、公共治理履职需要披露相关资料的,不受前述限制。3.3.2在第三方评估编制中利用国家秘密资料,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否则泄密方应承担一切责任。第四条第三方评估编制经费及支付方式4.1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方评估编制经费总额为:人民币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包干使用,超支自负。第三方评估编制经费包含为完成本项目第三方评估编制工作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调研费、资料费、会议费、劳务费、编辑印刷出版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咨询费、成果评审验收费等。4.2第三方评估编制经费由甲方分两次支付给乙方。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4.2.1合同签订后,甲方于2026年10月向乙方支付经费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元整(¥268,000.00)(合同总价的40%);4.2.2待乙方完成全部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剩余的经费人民币肆拾万贰仟元整(¥402,000.00)(合同总价的60%)。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户名: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账号:110060635018150154081第五条成果验收和服务保证期5.1成果验收:本项目成果验收以下列报告为准,乙方应按照第二条约定的进度节点分别提交下列成果,由甲方组织验收:(1)《云南省2026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方案》(2026年10月完成);(2)《云南省2026年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分析报告》(2027年3月完成);(3)《云南省2026年16个州(市)营商环境专题评价报告》(2027年3月完成);(4)《云南省2027年上半年全省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分析报告》(2027年7月完成);(5)《云南省2027年上半年16个州(市)营商环境专题评价报告》(2027年7月完成);(6)《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评估报告(2027年7月完成)。5.1.1乙方应按照第二条约定的进度节点分期交付上述成果,每期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期工作。5.1.2在乙方向甲方完成服务成果的提交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验收通过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期”);5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修改后重新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双方应按前述时限和程序重新进行验收。如甲方未在验收期内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则视为甲方已验收通过。验收完成后,甲方应配合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签署《项目成果接收和结项确认回执》(详见附件2),并以快递的形式将加盖公章的文件邮寄至乙方。5.2成果形式:乙方应提供纸质和电子两种介质的第三方评估文本及相关附件(包括基础数据、问卷、访谈记录等过程性资料汇编),纸质成果须经相关方签字认可,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成果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版本最新,数据准确、结论客观、建议可行。第六条违约责任6.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作无法进行,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结算咨询费用,同时终止合同关系。6.2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作无法进行,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终止合同关系,并根据乙方完成的合格工作量结算咨询费用,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成果不予结算,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对应验收合格成果的全部款项。6.3如乙方发生提交的成果质量不合格、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分包、违反保密义务、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违约行为,除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和维权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乙方仍应继续赔偿差额。第七条成果归属7.1本合同约定的第三方评估编制工作成果归甲方所有。7.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第三方评估编制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7.3乙方对第三方评估编制成果的真实性和质量负全部责任。第八条项目联系人8.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郭梦溪为甲方项目联系人,联系邮箱【yshjc@yn.gov.cn】;乙方指定李煜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联系邮箱【liyu01@idata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