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振东汽车修理店(个体工商户)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51101000030031334
五、合同编号:11NCJZ008927202611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车辆定点维修详见附件次1.001020102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张伟杰 联系电话:18699491220 传真:/ 地址:新疆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1020.pdf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合同甲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乙方: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振东汽车修理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保证事项1.甲方应保障委托乙方车辆维修保养的事项权属清楚且符合法律规定,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受损的,甲方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2.乙方应保证己方具有承接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律资质,因乙方不具有相应的车辆维修、保养的法律资质而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二条制作加工要求及单价序号项目数量总费用(元)1汽车维修保养服务1020第三条费用支付办法1.产生的车辆维修保养费由甲方在维修保养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维修保养产生的费用。2.乙方必须开具相关业务统一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费用。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废止协议,按未履行部分费用的20%,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己方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五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车辆维修、保养的主要工作交于第三人。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协议双方遭遇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有权解除此合同。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在上述期限内通知对方,则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障碍消除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否则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赔偿因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合同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方为有效。甲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乙方: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发区党政办公室(盖章),振东汽车修理店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地址:新疆准东经济开发区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路51号,五彩湾新城468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东支行,有限公司准东支行账号:3004025509100037932账号:6505016266860000146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