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10277青岛科技大学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2026-11-01 21:30 信息来源: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省份:山东省项目概况受青岛科技大学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SDGP370000000202602010277、青岛科技大学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青岛科技大学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10277项目名称:青岛科技大学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60,000.00元采购包1(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采购包预算金额:660,000.00元采购包最高限价: 6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3,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1(套)否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质保期结束之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11-02 至 2026-11-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投标人应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13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时间:2026-11-13 09:00:00(北京时间)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不需要到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 30 分钟内提前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dzjy.sdcz.gov.cn:30181/gateway/gp-auth-center/login?tenantId=ZF_JGBM_000035&code=sd&userType=2&systemRegion=120000)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参加线上开标。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下载的供应商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s://dzjy.sdcz.gov.cn:30181/gp-file-platform/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zip)中相关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采购文件。(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四)本国产品采购政策 (五)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六)其他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5)本项目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岛科技大学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联系方式:0532-88959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资源博雅广场3号楼22层联系方式:0532-857612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志洋、曹丽娜电话:0532-85761207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1月01日相关附件:公告附件.pdf青岛科技大学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青岛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青岛科技大学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山东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6020102771.2.项目名称:青岛科技大学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项目1.3.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岛科技大学全自动级联反应装置采购,数量为1套,具体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采购包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证明材料,则:提供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较短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信用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如提供证明材料,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注:1.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或信用承诺函。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于查询到的供应商失信行为事由、处理机关名称及处理日期、处理有效期间等,以屏幕截图的方式保存,并承诺查询记录仅用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不用于其他目的。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如实记录查询情况。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书面声明。8、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详见采购公告。

二、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8.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1.9.联系方式采购人:青岛科技大学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邮编:/联系人:董红周联系电话:0532-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