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正开磋商(工程)2026-072 项目名称: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43800 最高限价(元):862416.49 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9438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省外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1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街道245号 联系方式:0972-8693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 联系方式:0971-8820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971-8820040附件信息:2026-072竟磋工程-11.1(终稿).docx371.8K清单-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PDF6.4ME签宝--供应商.pdf2.2M注册入驻-供应商.pdf2.9M项目采购委托采购操作指南-供应商.pdf16.6M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采购编号:青海正开磋商(工程)2026-072采购人: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11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第二部分磋商须知10
一、说明101.适用范围10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10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04.磋商费用11
二、磋商文件115.磋商文件的组成11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17.磋商文件的询问或质疑12
三、响应文件128.一般要求129.报价要求1310.保证金1411.响应文件的组成1512.响应文件有效期17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5.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8
五、评审程序1917.磋商小组1918.响应文件审查2019.磋商程序2220.澄清2721.退出磋商2722.最后报价2823.确定成交供应商2824.重新评审2925.竞争性磋商终止3026.串通情形认定及处理30
六、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127.评审方法3128.评审标准32
七、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429.成交信息的公布与通知3430.授予合同3531.履约验收35
八、询问与质疑3732.对采购过程、结果的询问及质疑37
九、政府采购政策3833.政府采购政策38
十、其他规定3834.代理服务费3835.其他规定39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40
十
一、响应说明40第四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5
十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45(一)资格性响应文件(上册)45(二)技术性响应文件(下册)45
十
三、磋商响应文件46附件1:响应函47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8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9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50附件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52附件6: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54附件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55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56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7附件10:磋商保证金证明58附件11:评分对照表60附件12:磋商首次报价表61附件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2附件14:施工组织设计63附件15:拟派往本项目人员一览表68附件16:类似项目情况表,71附件1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72附件18:磋商最后报价表78第五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79第1部分磋商邀请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正开磋商(工程)2026-07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最高限价862416.49元(捌拾陆万贰仟肆佰壹拾陆元肆角玖分)项目分包个数采购内容建设内容: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银行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其他资格条件: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打印留存);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磋商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其他资质条件: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允许根据磋商工作实际情况,对技术、服务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1日(北京时间)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1月6日(北京时间)00时00分至23时59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文件售价0元/份注: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请潜在供应商报名前务必完成网上企业注册及CA锁办理等手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中的操作指南。 供应商需准备系统及软件操作所必需的硬件设备包括电脑(版 本 win7 64位及以上)、耳麦、摄像头、CA证书等。建议使用同一 台电脑完成响应文件递交、解密、磋商等相关事宜,推荐安装 google chrome 浏览器,且解密CA必须和加密CA须为同一把。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 购 人:海东市公安局乐都公安分局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街道245号联 系 人:祁老师联系电话:0972-8693310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971-8820040邮箱地址:zkzb2020@163.com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B座5层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1.户名:青海正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3.收款账号:82010000000632866(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4.行号:4028510204125.交付方式: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6.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天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对应项目(包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开启时间及磋商地点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2日 09时30分(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2.递交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青海政府采购网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须提交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备案使用)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海东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72-8613242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前述【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邀请】。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箱见【磋商邀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邀请】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3【磋商邀请】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组成5.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1)磋商邀请(2)磋商须知(3)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要求(4)响应文件格式(5)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3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邀请】。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