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闽侯县县委大院、滨江商务中心等物业服务(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前预公告。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请于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意见材料(需提供以下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潜在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无需提供)、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相关意见或建议等)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宏杨新城4号楼8层C单元。未于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书面修改意见或建议,均不予受理。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4日17:30止(北京时间)  后附:预公告稿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闽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0591-87020618  代理机构: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宏杨新城4号楼8层C单元  电话:18060877385、0591-83706680  联系人: 郑城蓉、邓紫妍、宁鲜美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1月1日闽侯县县委大院、滨江商务中心等物业服务(预公告版)-11.1.pdf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告版)项目名称:闽侯县县委大院、滨江商务中心等物业服务备案编号:CGXM-2026-350121-01115[2026]00962项目编号:[350121]JR[GK]2026002采购人:闽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代理机构: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6年10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闽侯县县委大院、滨江商务中心等物业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6-350121-01115[2026]009622、项目编号:[350121]JR[GK]202600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闽侯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2号邮编:350100联系人:叶天星联系电话:0591-2298241512、代理机构: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宏杨新城4号楼8层c单元邮编:350000联系人:郑城蓉、邓紫妍、宁鲜美联系电话:18060877385、0591-83706680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6,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6,0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闽侯县县委大院、滨江商务中心等物业服务3.0036,000,000.00年物业管理否本国产品标准适用范围: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闽侯县县委大院、滨江商务中心等物业服务年元36,000,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闽侯县县委大院、滨江商务中心等物业服务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闽侯县县委大院、滨江商务中心等物业服务闽侯县县委大院、滨江商务中心等物业服务年元36,000,000.00总价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无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闽侯县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5%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按0.25%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②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或汇票等付款方式。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称: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账号:35050189000700004015。邮箱:18060877385@163.com。(2)其他:1.潜在供应商提交质疑书的补充材料:提供采购文件首次下载时间证明材料(首次下载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否则重复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接收。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①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③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宏杨新城4#楼8C单元,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18060877385、0591-83706680,收到质疑函的时间以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