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和硕县第一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和硕县文欣印刷厂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硕县第一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91101000031078624
五、合同编号:11N45791665X2026176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印刷服务详见附件件1.002185.52185.5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硕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胡进凤 联系电话:17399567027 传真:/ 地址:和硕县特吾里克镇清水河北路98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表格、文头及其他类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91665X202617603).pdf合同编号:11N45791665X202617603采购单位(甲方):和硕县第一中学服务单位(乙方):和硕县文欣印刷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和硕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项目-和硕县文欣印刷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项目-和硕县文欣印刷厂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项目-和硕县文欣印刷厂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6]1014号印刷服务--品牌:1件2185.502185.50合同总价(元)2185.5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壹佰捌拾伍元伍角
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6]1014号其他印刷服务12185.5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
三、服务条款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服务方案文件提出口头或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进度计划及时提供乙方服务所需的各种图片、文字原始资料和相关信息,并对以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使用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而引起乙方的任何法律份和违规行为,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者间接责任。3、甲方应出具授权委托书确定甲方的对口衔接人,全权代表甲方对委托项目的总体服务风格及功能要求进行控制负责,并有对所有稿件签字确认的权利和义务。4、甲方对委托服务各阶段整体服务方案、创意稿等有权提出书面或口头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乙方修改后最终认可的设计方案以书面确认。5、甲方在各阶段整体服务方案确定后,有权提出局部修改完善意见,但每次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应超出上次提出的原则性修改意见。乙方的交付成1/2果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后可视为合格。6、若乙方的交付成果经三次修改后,仍未通过甲方的验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承担甲方的委托服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及各阶段要求,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和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务。2、乙方需安排专门业务人员组成项目工作组,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须提前其七天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替换,且乙方承诺替代人员的资质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代的原成员。3、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正意见,应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合理期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4、由乙方单方面原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负责。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交付服务成果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合理时间完或各项相应的修改、修订或完善服务。
四、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和硕县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和硕县文欣印刷厂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和硕县怡和居小区电话:电话:1899902175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和硕县支行账号:账号: 3033640104000099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