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鲁1103破3号关于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关于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2026年10月9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鲁110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青岛京润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对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外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6)鲁1103破3号决定书,指定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于2026年10月2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经申报机构报名、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审计机构;确定的山东中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的评估机构。特此公告。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中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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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鲁1103破3号关于中海外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选任审计、评估机构结果的公告
招标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平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10-31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