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 十里河X-2地块学校项目施工总承包 发包人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工期 300日历天 合同价款 50341946.05元 合同规模 建筑面积12504.61㎡元/㎡ 工程项目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科技城片区,花园路以北,农干院路以西。 合同签订时间 2026-10-31 质量标准 详见技术标 合同生效时间 2026-09-05 00:00:00 违约责任 16.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借故拒收承包人的任何文件,否则发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未执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制度或未能按合同约定支 履约担保 无 解决争议的办法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 济南市历下区 人民法院起诉。 支付担保 无 其他内容 / 备注 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