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617-2621HZ1746
二、合同名称: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实训设备
三、项目编号:0617-2621HZ1746
四、项目名称: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实训设备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八号联系方式:81480108供应商(乙方):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五路10号联系方式:0571-89978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自动化电控装调与仿真设备、显示终端、图形工作站、虚拟仿真系统。1(批)¥2,003,800.00¥2,003,800.00详见投标文件3.1.技术响应表合同金额: 2,003,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零叁仟捌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2月07日履约地点: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生产过程自动动化控制实训设备项目合同.pdf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10月31日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实训设备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生产过程自动动化控制实训设备项目项目编号:0617-2621HZ1746甲方: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乙方: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地点: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71年10月22日合同签订时间:.甲方: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乙方: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根据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实训设备项目(招标编号:0617-2621HZ1746)的中标结果,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金额1.合同内容:包括设备供货、运输、仓储、保险、计量、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全部相关服务。2.设备清单: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详见合同附件。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须负责完成从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工作,确保项目最终达到可直接投入使用的状态。
二、价格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贰佰万零叁仟捌佰元整(¥2003800.00元)。2.总价包括设备、备品配件、软件、包装、税费、运费、保险费、调试费、计量费、培训费、图纸、资料、质保期内和免费上门服务等的全部费用,设备清单详见合同附件。3.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汇率变动或原材料变化的影响,并作为最终结算的唯一依据。4.总供货清单中设备的全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设备生产及标准1.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含零部件、配件、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2.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设备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设备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所有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1/254乙方应将所供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工具等交付给甲方。
四、包装、运输及保险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1.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全新产品。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设备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负责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4.设备在现场的保管由乙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5.乙方负责项目交付前设备的保险。6.乙方负责在甲方现场服务的乙方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7.因乙方原因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交货地点、交付使用时间和其它要求1.交货地点: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2.交付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单位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完工经甲方单位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1.乙方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后告知甲方,甲方在15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完税销售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2/252.甲方将本合同对应款项的付款申请提交至甲方内部财务审批部门之时,即视为甲方已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款项实际支付到账时间以甲方财务内部审批及支付流程为准。甲方开票信息:单位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识别号:126100007379657044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8号电话:029-81480018开户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下支行账号:2701092201201000018150银行联行号:3147910030833.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与发票账户信息一致):账户名称:浙江天煌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兰里支行银行账号:20100138251062
七、安装调试1.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2.乙方应设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管理工作。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熟悉本合同所述相关设备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调试本合同的设备。3.乙方派出的安装队伍须具有相应调试经验,保证调试达到本合同附件中的调试、保养服务条款的要求。4.乙方必须对甲方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完全了解场地的状况及环境要求。5.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由乙方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成后自费搬走。6.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各项工作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7.安装调试结束后,现场环境卫生由乙方清理干净。3/25
八、现场管理1.为便于管理,甲乙双方在项目建设期间的联络,应通过甲乙双方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2.乙方派出的服务人员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九、培训设备供应商需提供设备的使用培训,确保教师能独立操作、熟练使用。
十、验收方式及质保期1.验收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其内容包括确认产品的产地、规格、型号和数量,对其产品技术指标、性能参数、样式、颜色,以及质量是否达到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是否按照采购人要求安装到位、是否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调试和提供相关培训、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完毕、所有产品的配套包装是否完好无损等进行逐项检查。(1)初验: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行测试,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试运行报告。项目试运行且通过中标人自测后提交采购人使用单位进行初验。验收内容按试运行报告,现场查看货物运行情况。初验完成后,中标人填写初验验收报告并经采购人使用单位确认。(2)整体验收即终验:该项目初验完成后,采购人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初验验收报告,组织采购人相关人员等对系统设备进行最终验收。验收依据为本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件和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对本合同内所列功能参数逐条验收,并符合采购人稳定安全正常使用的需求。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填写终验验收单,并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货物所包含的所有资料,以便采购人使用单位日后管理和维护。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货物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整改超过二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应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价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3)所验产品的指标、性能参数通过验收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或在使用中发现设计缺陷等,将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4/25(4)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在投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产品技术性能,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5)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6)验收依据:1)合同文本;2)投标文件及澄清函、招标文件:3)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4)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等)2.质保要求质保期:乙方就本合同所有货物提供原厂免费上门质保3年,质保期自《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验收单》签字之日起算。
十
一、技术资料1.乙方应于验收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的技术资料、证明材料、检验证书、技术文件的归纳、整理、提交2.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等。
十
二、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十
三、产权与风险转移1.设备的产权,在设备验收合格并移交交付后由乙方转移至甲方。2.设备损坏、灭失的风险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文件并移交交付使用时由乙方转移至甲方。3.如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可以拒收,在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4.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甲方要求其承担5/25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
四、索赔1.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根据设备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十
五、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变更、中止或终止。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3.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的法院。4.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5.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
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七、其它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应认为是6/25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次序条款为准。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需遵守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