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100-GCNJ-G2026-0006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三)(二次)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JSZC-320100-GCNJ-G2026-0006

四、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三)(二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 联系方式:025-86673826供应商(乙方):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4-6楼联系方式:13813839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信息: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多型号,满足实验室需求联系方式:13813839588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1450000.00元合同金额:590万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29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30 17:2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二次招标中标公告.jpg盖章合同-2026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三)-江苏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pdf11:21080NAl68支江苏政府采购网Xwww.ccgp-jiangsu.gov.cn江苏汉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公告办事指南政采互动行业专题Q江苏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公告检索全站检索你的当前位置:首页>采购公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质检院检检测设备项目(三)二JSZC-320100-GCNU-G2026-0006次)所属地区南京市采购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代理机构南京工采招标有限公司立即打印公告进度2026年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三)(二次)中标公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2026-10-22采购意向公开2026-02-24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GCNJ-G2026-资格预审0006

二、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三)(二次)采购(征集)公告

三、中标(成交)信息2026-09-30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13200001347600135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4-6楼89.23(均分制)5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品牌:安捷伦规格型号:8890-5977C数量:1单价:14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合同公告王淮滨、王利雅、任忠杭、蔡稚梅、符斌、张玉洁(采购人代表)、杨德维(采购人代表)。公共服务验收公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采购人支付,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协会“关于其他公告印发《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协[2024]20号)”所规定的条款作为收费基准,按收费基准价的65%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共计5291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南京质监大厦联系人:江先生联系电话:025-866738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南京工采招标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772号1栋5楼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58958979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15895897987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附件:《采购包1(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pdfJSZC-320100-GCNJ-G2026-0006采购文件.doc江苏政府采购网”是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分网,是江苏省级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体,“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所有投标信息,未经书江苏省财政厅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年度报告版权所有:江苏省财政厅技术支持:江苏富pzfcg123@126.com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JSZC-320100-GCNJ-G2026-0006项目名称:2026年南京质检院检验检测设备项目(三)(二次)分包号:1采购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供应商: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9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南京市财政局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产品质景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中标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4-6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货物,货物明细详见附件2.货物名称及参数详见乙方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伍佰玖拾万元整(大写),¥5,900,000.00(小写),不含税金额¥5,221,238.94,分项价款在乙方“投标文件价格部分”中有明确规定。2.本合同总价款应为完成本项目设备正常供货及使用所需要的费用,除中标价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JSZC-320100-GCNJ-G2026-0006号标的招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3.供货一览表;4.交货一览表;5.成交承诺/服务承诺;6.中标通知书;7.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投标文件所附的“技术条款偏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4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交货期:第一批次:自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乙方按《采购清单》供货交付不低于合同金额80%的仪器设备。第二批次: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20日内,乙方按《采购清单》供货交付全部剩余未供货交付的仪器设备。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2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和调试验收标准: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技术参数、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材料、投标产品技术手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第八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免费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保修费用计入总价。1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所有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9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本次收取/口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90000.00元,形式为见索即付银行保函银行汇款。第十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第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乙方应按合同金额10%提供等额的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交甲方核验,保函期限不少于1年,甲方核验无误后予以支付50%合同款项;第二次: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第一批次供货期限,按《采购清单》供货交付不低于合同金额80%的仪器设备,配置不得低于招标文件配置要求规定的设施设备、附件材料,全部货物运抵指定交付地点并安装调试结束,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合同款项;第三次:乙方按第二批次供货期限如期完成《采购清单》全部供货交付任务,甲方阶段化调校、试运行参数修正、配套软件系统及日常使用均正常有效后,甲方进行综合评价形式的综合验收(含验收评价),综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付清20%合同尾款,并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银行保函。具体的综合验收时间由甲方根据项目进展和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告知乙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前开具足额合规发票,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否则因此引起的付款迟延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