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财政局杨陵区财政业务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杨陵区财政业务支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WZB2026-180项目名称:杨陵区财政业务支撑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8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杨陵区财政业务支撑服务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杨陵区财政业务支撑服务项目1(年)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一年期满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价格与中标时保持一致,经甲方研究同意,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可再续签两个年度的服务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杨陵区财政业务支撑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杨陵区财政业务支撑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6年3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为零申报企业提供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6年3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磋商(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11)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1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至 2026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途径: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方式:现场获取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杨凌自贸大厦11楼1120室(杨陵区杨凌大道辅路与杨凌大道交叉口西南约80米)

五、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杨凌自贸大厦11楼1120室(杨陵区杨凌大道辅路与杨凌大道交叉口西南约80米)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杨陵区财政局地址:杨陵区康乐路30号联系方式:029-870123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联系方式:19002956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电话:19002956335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0月30日相关附件:采购内容.docx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杨陵区财政业务支撑服务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杨陵区财政局行政区域杨陵区公告时间2026年10月30日 17:0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杨凌自贸大厦11楼1120室(杨陵区杨凌大道辅路与杨凌大道交叉口西南约80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4:3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预算金额¥28.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工项目联系电话19002956335采购单位杨陵区财政局采购单位地址杨陵区康乐路30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9-87012313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凤城十一路与文景路十字西北角文景广场C座12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002956335附件: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杨陵区财政业务支撑服务项目,财政业务涵盖:项目库业务、预算管理业务、预算执行业务、单位核算业务。供应商需按本采购需求及相关规范面向本级财政机关及预算单位,以提升财政管理质效为目标,提供伴随式、本地化专业服务保障。服务范围涵盖政策动态跟踪与业务研判服务、业务规范对标与流程优化服务、业务运行保障与问题协同处置服务、预算单位业务应用辅导服务、财政科室业务咨询与问题处置服务、场景化培训与实操辅导服务、数据辅助与业务配置指导服务、服务台账与工作记录管理及专属人员服务保障等。具体要求如下:1.1政策动态跟踪与业务研判服务实时跟踪上级预算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业务规范调整,结合采购人本地工作实际开展解读研判,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可能影响本地业务流程的前瞻性信息,协助采购人统筹做好业务适应性安排与工作部署。1.2业务规范对标与流程优化服务对照上级预算管理业务规范及管理要求,协助采购人梳理本级财政业务流程,识别流程衔接中的合规性风险与运行堵点,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与优化路径,推动本地业务运行质量持续提升。1.3业务运行保障与问题协同处置服务负责采购人财政业务日常业务开展层面的咨询及一般性数据异常处理;对于超出一线处置能力的复杂或紧急问题,建立服务人员与上级业务支撑团队协同响应机制,通过线上协助或现场支援方式联动处置,全程跟踪问题处理直至闭环。配合采购人开展业务系统运行状态日常巡查,监测关键模块运行情况。1.4预算单位业务应用辅导服务针对本级预算单位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系统操作、业务规则等问题,通过上门、电话、即时通讯、远程协助等方式提供一对一响应与辅导,帮助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熟悉系统功能、掌握业务办理要点,提升预算单位整体应用水平。1.5财政股室业务咨询与问题处置服务面向财政各业务股室,解答日常业务办理中的操作及规则问题,做好问题记录与处理结果反馈,并归纳形成可复用的业务问题处理参考案例。1.6场景化培训与实操辅导服务根据采购人本地业务场景和实际培训需求,协助制定培训方案,采用集中授课、分批轮训、一对一实操指导等多种形式,为财政业务人员及预算单位提供定制化培训服务,帮助用户理解业务逻辑、掌握业务操作方法。1.7数据辅助与业务配置指导服务配合采购人开展系统运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对及历史数据核查、报表数据提取等辅助性工作;协助采购人开展业务基础配置事项的梳理与指导,包括用户权限核对、参数校验、流程设置建议等,核心配置操作由采购人指定人员执行,供应商提供业务指导,不直接操作配置后台。1.8专属人员保障服务供应商指定服务人员1名,常驻采购人指定办公场所提供现场保障,全程配合采购人完成上述服务内容,确保各项服务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落实到位。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签订安全保密协议,严禁代替用户在系统中办理任何财政业务。1.9服务台账与工作记录管理供应商应建立完整的服务台账体系,如实记录服务人员工作日志、问题受理与处理记录、培训辅导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及驻场服务记录,定期向采购人报送服务情况报告,作为服务质量考核和费用支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