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审计局本级胜利十三中改扩建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PS37050300012410120260009_001
二、合同名称:胜利十三中改扩建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PS37050300012410120260009
四、采购项目名称:胜利十三中改扩建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审计局本级地址:联系方式:3665696供应商(乙方):山东中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营市南一路黄河三角洲未来数字智谷1108室联系方式:0546-805158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主要标的数量主要标的单价合同金额(万元)监督检查中的政策性技术性辅助服务111.41323711.413237购买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30中悦-胜利十三中改扩建项目.pdf43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甲方:东营市河口区审计局乙方:山东中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甲方)单位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审计局法定代表人盖敏地址河口区黄河路93号电话0546-3653968联系人杨俊成电话0546-3669166邮编257200(乙方)单位名称山东中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司国栋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山大路157号华强广场5-2416电话13054646622联系人司国栋电话13054646622邮编250013事宜达成以下约定:相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在平等、目愿的基咄上,经攵方块商—致,就东营市河口区主要入海河流生态修复项目(一期)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工作有天委托项目名称及内容工程名称:胜利十三中改扩建项目工程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总投资额:3935.60万元二审计范围1在进驻踪现场后,要在10日内对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图纸进仃全面评细申核,审核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对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2、对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进行监督。3、跟踪过程中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见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4、对建设单位考察材料价格,跟踪单独询价,给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5、严格按照区政府规定文件控制签证变更,规范变更签证程序,并逐项进行备案。6、对工程设计变更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现场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7、合理反映工程形象进度,对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进行审查。8、严格复核现场尺寸是否按图施工,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9、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监督内容。三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服务费按工程中标价39355988.06元取费合计114132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后按审定的工程结算值按比例计算,多退少补。四有效期限本约定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约定事项全部完成日前有效。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甲方负责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的全面工作,督导乙方施工现场的跟踪审计工作及项目结算审核工作。2、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对跟踪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3、乙方要深入施工现场,保证工程量的真实性和现场签证的真实合理性,待区政府批准追加后,会同发改、财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施工等单位,对现场工程进行核实4、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期间乙方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位造价咨询人员常驻,以便对工程进度及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跟踪了解。常驻人员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工程造价人员。5、项目开工跟踪审计进点后,乙方及时熟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商务标书、合同等资料,对内容及工程量进行比对分析,及时向甲方提报资料审核报告及跟踪审计实施方案。6、由乙方监督建设方、施工方、监理单位严格按国家规定组织工程建设,对任何方有违规行为的,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负责督促其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7、因乙方过错导致审计结论错误,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审计业务予以指导和监督。审计过程中或审计结束后甲方有权另外聘用人员对乙方的审计方法、结论进行复核。审计组的组长由甲方工作人员担任,组长主要对审计项目进行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9、结算审核阶段,乙方主要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乙方应当按时保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严格按照审计法等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执行国家、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定额标准,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准确确定工程造价,节省工程建设投资,降低工程造价。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重大缺陷或者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信守其它承诺。10、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审计结束时,应当将审计方案、审计日记、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建议书等审计期间形成的全部资料移交审计机关。所有结论、记录资料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外聘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11、乙方在审计期间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场所进行工作,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外聘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恪守公开、公平、公正的职业道德。12、乙方确定的审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1)曾承办、参与编制委托审计项目预决算的;(2)参与委托项目工程监理的;(3)为委托审计项目代理会计工作、担任会计审计顾问、工程咨询、招标代理的;(4)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5)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况。12、乙方应当遵守保密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露、使用审计资料和结果。13、乙方对委托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过程和审计结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14、乙方及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外聘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跟踪审计项目承诺书》执行。六违约责任1、对乙方没有保证至少有一名造价咨询人员常驻工程现场,由于资料审核不严格、工程变更出现重大问题、现场签证与事实明显不符等出现审计质量事故、违反《外聘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跟踪审计项目承诺书》或发现乙方及跟踪人员与有关各方恶意串通的,将根据情况扣减该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费、取消乙方今后在河口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中标资格,并按照《跟踪审计项目承诺书》约定进行处罚。2、对跟踪审计项目按政府规定进行抽查,对抽查出现问题的按《外聘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处理。3、因乙方的过失,给政府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赔偿。4、对于乙方营私舞弊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的行为,除按照第1款处理外,将追究乙方和有关个人的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乙方在审计过程中放弃审计任务,将视为违约,甲方将不支付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按规定进行赔偿。乙方出现质量事故(经复核差错率超过3%的审计项目)或违反《外聘机构及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甲方将根据情况扣减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取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今后在河口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中标资格;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过失,给政府造成经济损失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当依法赔偿;对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营私舞弊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的行为,除拒付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取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河口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中标资格及依法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外,将追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有关个人的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七其他事项1、费用承担方式。乙方工作人员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吃、住、行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2、收费实现的税金及附加缴纳根据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3、工程造价审计期间,参与工程审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资质证书。4、《外聘机构及大员管理办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文件已下发各中标的社会中介机构)。甲方:东营市河口区审计局(章)法定代表人印蒋+洁(或授权代表0503304009乙方章)法定代表人:E步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