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类罚没物资处置评估服务公开比价公告 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拟对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类罚没物资处置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欢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比价。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类罚没物资处置评估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CDWHZF-2026-ZC001。3.采购方式:公开比价。4.评估标的:(1)拟报废固定资产300项,账面原值合计4,329,352.99元;其中271项已达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29项因长期超负荷运转提前损毁,均已无使用价值和修复价值。(2)拟处置设施设备类罚没物资159台/套,主要包括刻字机、印刷机等。5.存放地点:资产分散存放于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新津区各属地支队,以及双流区租赁仓库。6.服务限价:包干总价最高控制价21,000元,含现场勘查、资料归集、评估测算、报告编制装订、交通、人工、税费、配合答疑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且采购人确认基础资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提交电子版1份、纸质版5份;评估全过程配合国资、财政、内审部门答疑,并做好资料备查。8.评估目的:评估报告作为固定资产报废核销、罚没物资处置报批的法定依据。
二、比价申请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已完成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具备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法定资格;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评估人员须具备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具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罚没财物处置资产评估同类执业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评估工作;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1.现场勘查:赴各存放点位开展实物现场核查、清点核验,核对资产清单及实物状况;2.资料归集:收集、整理资产台账、清查资料、技术鉴定资料等,做好评估基础资料核对;3.评估测算: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及国有资产、罚没财物管理相关规定开展价值测算,客观、公允出具评估意见;4.成果交付:按时提交合规有效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电子档1份、纸质档5份);5.配合工作:全程配合采购人及国资、财政、内审部门答疑、核查,按要求补充完善评估相关资料;6.保密要求:对项目资产信息、罚没物资信息及内部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少于3年。
四、比价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应密封提交,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封面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内容包括:1.报价函(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3.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参与比价的,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近3年同类评估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体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罚没物资评估);6.服务实施方案(含现场踏勘安排、评估工作流程、质量管控、保密措施、应急保障);7.信用承诺函(附件3);8.近6个月纳税、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五、比价安排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次日起算,遇节假日顺延),即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6日。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3.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59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号楼15楼21503室。4.公开比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59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2号楼15楼21510会议室。5.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知中选单位签订合同。6.评审原则: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21,000元。本项目需跨11个点位开展现场勘查,工作量较大,申请人审慎报价。若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水平,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提供成本构成说明;无法证明能保障服务质量及按期交付的,否决其响应文件。若出现两家及以上参与比价机构最终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有效报价的情形,由评审小组组织上述机构进行现场抽签,以抽签结果确定中选单位。
六、其他事项1.本比价全套附件(报价函、授权委托书、信用承诺函、评审细则、合同主要条款)随公告一并挂网,申请人自行下载使用;资产清单及点位可联系采购人获取。不组织统一踏勘,踏勘费用自理。2.申请人须对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中选资格。3.中选机构完成评估并交付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按财务流程办理款项支付。4.联系人:梁老师。5.联系电话:028-61888699 或 18908237251。6.附件清单(随公告一并挂网):附件1:报价函(模板)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附件3:信用承诺函(模板)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2026年10月30日附件 .docx附件1报价函(模板)致: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本单位已认真研读《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类罚没物资处置评估服务公开比价公告》(项目编号:CDWHZF-2026-ZC001)及全部附件,自愿参加本次比选,承诺如下:1.本项目包干总价: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不高于21,000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承诺在合同签订、资料齐备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电子版1份、纸质版5份);3.报价包含踏勘、人工、交通、报告编制、税费、答疑、保密等全部费用,无其他增项费用;4.严格遵守资产评估准则及国有资产、罚没财物管理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估;5.承诺配合国资、财政、内审部门答疑,严格保守项目资料秘密,不转包、不分包;6.本报价函有效期自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6年____月____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致: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比选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单位授权代表,以本单位名义参加“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类罚没物资处置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DWHZF-2026-ZC001)比选活动。授权代表在比价、评审、合同洽谈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性别: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2026年____月____日附件3信用承诺函(模板)致: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本单位就参与本次比价,郑重承诺如下:1.本单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受到资产评估行业相关行政处罚;2.本单位提交的全部比选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伪造、虚假材料情形;3.本项目如中选,绝不转包、不分包,严格按照比选公告要求履约;4.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参选、中选资格,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6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