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7371720263202
二、合同名称:永丰街道三辰苑一村雨污混接维修完善工程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7000260903132214-17386252
四、项目名称:永丰街道三辰苑一村雨污混接维修完善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汇西路1188号 联系方式:67723035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秦萍(男)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松路508号1幢 联系方式:021-6789273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永丰街道三辰苑一村小区雨污混接维修完善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114348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更换 De50~ De75立管250.0m;翻建 De50~DN300污水管道587.0m,新建DN200~DN300雨水管道394.0m,新建污水窨井52座,维修污水窨井11座;翻建雨水口8座,新建雨水窨井45座,维修雨水窨井6座;非开挖修复10处;局部道路、绿化修复,具体内容及要求以磋商文件、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工期:施工工期:施工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报告为准)项目经理:陆叶平执业证书信息:沪23120052022007982.合同金额(元):1143484.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永丰街道三辰苑一村雨污混接维修完善工程的合同(11N00247371720263202).pdf永丰街道三辰苑一村雨污混接维修完善工程的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7371720263202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乙方:上海市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汇西路1188号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松路508号1幢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1600电话:67723035电话:021-67892736传真:传真:联系人:丁老师联系人:金彩英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出资人(全称):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永丰街道三辰苑一村小区雨污混接维修完善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永丰街道三辰苑一村小区雨污混接维修完善工程。2.工程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三辰苑一村小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5.工程内容:永丰街道三辰苑一村小区雨污混接维修完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合同文件约定的全部工程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承包人按照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和包安全等方式进行全面承包。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施工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书面开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程备案标准,并确保一次验收合格100%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叁仟肆佰捌拾肆元整(¥1143484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整体措施费用包干、固定综合单价。3.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工程款由出资人支付,承包人向出资人开具发票。(1)预付款支付: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且提交预付款申请后,支付合同价(指扣除暂定金额、指定金额、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后剩余的合同价)的30%以及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2)进度款支付:签订合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且提交预付款申请后,支付合同价(指扣除暂定金额、指定金额、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后剩余的合同价)的30%以及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的5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结算并经审价后付至审定价的97%,留审定价3%的工程款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4.其他:本工程所有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补充图)、现场新增工程核定单、技术核定单等均由发包人、投资人以正式的书面形式下发后方可实施。若承包人未按该规定擅自实施,所发生的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因此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详见投标文件。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合同中心-签订时间]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松江区签订。
十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出资人执 贰 份。
十
三、补充条款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施工期间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及资料:2、磋商文件及附件(答疑纪要、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协议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质量保修书;9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10、补充合同:11、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12、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施工现场附近的大临设施、材料堆场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101.1.3.10临时占地包括:在正常施工期间红线范围内的临时施工场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适用本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上海市地方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建设部和上海市颁布的所有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改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出入的则以较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此处空白);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此处空白)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此处空白)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由发包人另行发文约定。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施工期间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及资料:2、磋商文件及附件(答疑纪要、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协议书:5、本合同专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质量保修书:9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10、补充合同:11、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12、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不晚于项目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8套施工图(其中含竣工图4套),若称被人需增晒图纸,发包人可提供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在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表、工作量完成报表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在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实施、每月15号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工作量完成报表以及下月工作计划报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满足需要;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电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14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办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全部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为本项目服务,如承包人在其它项目上使用上述发包人特有的技术、专利应向发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审核通过后且由承包人支付相应使用费后有偿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原则上由承包人所有,但如发包人支付相应使用费后归发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为本项目服务,但经承包人同意的除外。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使用前经发包人同意的,费用承担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当采购文件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和工程内容描述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的为准;如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不清或漏项时,以招标图纸说明描述为准;当出现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错误时,三方一致同意参照其它类似子目单价进行处理,当无类似子目按新增项目的结算办法处理。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