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2152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场景试点建设项目中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10-29 17:44 信息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省份: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项目编号:NJC/C260178 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3043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场景试点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天云创(宁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育成中心园区二期11号楼3层306室18709613799 7998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单价(元)/费率(%)/折扣(折)总价(元)是否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场景试点建设项目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1799800.00799800.00是小型企业建设 AI 智能体、数据治理、可视化平台,配套扫描仪,开展培训、保密、售后及全周期运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分层培训、全流程保密、7×24 售后,规范项目实施。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软件开发、调试、试运行。符合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场景试点建设项目(重新招标)供应商名称得分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中天云创(宁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0.69 宁夏塞外华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80.54 宁夏锦成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79.2

六、评审专家名单:谢永福(组长),刘逸凡,赵宁柱,代岳 采购人代表:周峰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00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6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否决情况说明:上海希言智创科技软件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3C强制认证证书。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656号 联系方式:09514104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健玮 电话:0951410409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田彬 电话:0951-6891055

十

一、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本国产品标准声明函》 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6-10-29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场景试点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10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3043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场景试点建设项目3.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215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8000006.最高限价(如有):800000元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本国产品相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单一产品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多种产品采购的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承诺函,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10-09至2026-10-15(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10-29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标厅详见五楼电子屏)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2.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在投标信息完善菜单中准确填报相关投标信息,并进入交易文件模块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采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打开)。如项目发布有澄清文件,投标人须在答疑文件处获取最新文件。完成上述步骤后,应上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以上述方式完成全部操作,方视为有效投标。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512-58188093咨询。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获取: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6.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宁夏政府采购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7.本项目为见面项目,请各投标供应商携带CA锁进行线下现场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8.本项目标的名称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招标公告中的标的名称不作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联系人:王健玮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656号联系方式:0951-41040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田彬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联系方式:0951-6891055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2026-10-0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应用场景试点建设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联系人:王健玮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南街656号电话:0951-4104096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项目负责人:田彬电话:0951-6891055邮箱:/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4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信用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5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