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

二、供应商名称:天山区文化路鑫钰玲图文制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81101000030796024

五、合同编号:11N734460743202610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广告宣传设计制作 雕刻文化墙 室内外文化建设 标识标牌、路牌、灯箱、展板,画册、折页、围裙、无纺布袋、主题展厅设计、铁艺造型、户内外宣传栏、楼体亮化、室内外精品发光字、LED显示屏、3D全息投影屏详见附件次1.0067546754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 联系人:居来提 联系电话:18999926440 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化路38号自治区联合办公大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广告牌匾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34460743202610802).pdf合同编号:11N734460743202610802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服务单位(乙方):天山区文化路鑫钰玲图文制作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天山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天山区文化路鑫钰玲图文制作室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天山区文化路鑫钰玲图文制作室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天山区文化路鑫钰玲图文制作室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宣传设计制作雕刻文化墙室内外文化建设标识标牌、路牌、灯箱、展板,画册、折页、围裙、无纺布袋、主题展厅设计、铁艺造型、户内外宣传栏、楼体亮化、室内外精品发光字、LED显示屏、3D全息投影屏--施工条件:加急施工,服务周期:周期,交付时间:其他,产品材质:不锈钢1次6754.006754.00合同总价(元)6754.00合同总价(大写)陆仟柒佰伍拾肆元整

二、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一次性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三、服务条款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需求,进行设计及修改,直到甲方满意为止。2、成品与设计稿会有5%的色差。3、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4、票货同行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账号:账号: 300201020920023452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