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博院(昌吉回族自治州博物馆、北庭研究院)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文博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博院(昌吉回族自治州博物馆、北庭研究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91101000031042753
五、合同编号:11N45775200X202613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多媒体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附件批1.0015622.815622.8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博院(昌吉回族自治州博物馆、北庭研究院) 联系人:高东 联系电话:15199677199 传真:/ 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75200X202613601).pdf设备维护合同编号:11N45775200X202613601采购单位(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博院(昌吉回族自治州博物馆、北庭研究院)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文博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水磨沟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文博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文博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文博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多媒体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品牌:,计价方式:按批计价,服务方式:现场服务,维保内容:巡检服务,设备类型:一体机1批15622.8015622.80合同总价(元)15622.80合同总价(大写)壹万伍仟陆佰贰拾贰元捌角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实行一次性全额付清方式,金额:15622.80元,大写:壹万伍仟陆佰贰拾贰元捌角零分整,无预付款,无尾款分期。
三、服务条款1.服务标准:乙方需按照行业规范、设备原厂技术标准完成维修保养工作,修复后设备运行稳定、画面、声音、控制系统、线路设备等均可正常使用,满足甲方日常办公、会议使用需求。2.服务时效:乙方接到甲方服务通知后,按约定时间上门服务,保质保量完成全部维保、维修工作,不得无故拖延。3.验收标准:服务完成后,乙方现场调试设备,甲方现场核验所有多媒体设备无故障、运行正常、功能完整,即为验收合格。如存在设备故障、功能异常,乙方需免费再次上门整改,直至验收合格。1/24.售后保障:本次维修保养完成后,对应维保服务成果提供90天免费质保,质保期内因本次维修保养施工问题导致的设备故障,乙方免费上门检修、维护,不收取任何费用。人为损坏、外力破损、设备老旧硬件自然报废、甲方私自改装设备导致的故障不在质保范围内。5.双方责任1甲方需配合乙方上门施工,提供设备使用场地、保障现场施工条件,如实告知设备故障情况。2乙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期间,遵守甲方场地管理制度,文明施工,不得损坏甲方场地、其他设备及物品,施工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3.费用约定:本合同总价7324元为固定包干价,服务期间无增项、无隐形收费,除甲方后续新增额外服务外,乙方不得另行加价。4.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争议,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其他:本条款自双方确认、服务生效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乌鲁木齐文博汇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111号乌鲁木齐市文化中心二号馆5楼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账号:账号: 300201330920005625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