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华准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01101000031037537
五、合同编号:11N457655824202616006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详见附件项1.003590359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马英 联系电话:18599077529 传真:/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南旅基地南滩路8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655824202616006).pdf合同编号:11N457655824202616006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华准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华准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华准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检测服务”项目-新疆华准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仪器设备鉴定校准服务--品牌:1项3590.003590.00合同总价(元)359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伍佰玖拾元整
二、付款方式1.双方同意,一次性结算。甲方应在收到每批次《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完工结算通知单》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将按照《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完工结算通知单》及甲方提供的发票信息给甲方提供发票。2.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仟伍佰玖拾】元(含6%增值税),小写人民币【3590】元(含6%增值税),此合同金额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或《检定/校准/检测报价单》所定,如与实际校准情况不一致,按照实际完工结算单为准。
三、服务条款1.《检定/校准/检测报价单》《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委托单》《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完工结算通知单》为本协议附件,同属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约定与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最终签署的附件文本所述内容为准。2.本条所述所有相关文件,通过传真、扫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的版本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1/2甲方(公章):乌鲁木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乙方(公章):新疆华准计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南旅基地南旅东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正扬路街道曲扬街2699号1#厂房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电话:0991-7769160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支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昆仑路支行账号:30008301040001665账号: 3000640104001391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