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东港市2026年养富线(K8+923-K9+443)修复性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东港市2026年养富线(K8+923-K9+443)修复性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LNTHW-20260087)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
一、招标条件本东港市2026年养富线(K8+923-K9+443)修复性养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8,403.00元,招标人为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养富线K8+923-K9+043段,路面结构为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天然砂砾底基层。养富线K9+043-K9+443段坑槽修补。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东港市2026年养富线(K8+923-K9+443)修复性养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东港市2026年养富线(K8+923-K9+443)修复性养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负责在建项目。;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05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七、其他项目概况(东港市2026年养富线(K8+923-K9+443)修复性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NTHW-20260087项目名称:东港市2026年养富线(K8+923-K9+443)修复性养护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58,403.00最高限价(元):258,403.00采购需求:养富线K8+923-K9+043段,路面结构为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天然砂砾底基层。养富线K9+043-K9+443段坑槽修补。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7年6月30日前完工(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中约定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负责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5日,每天8:00-16: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五、开启时间:2026年11月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提供上述材料一套,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东港市环城大街15号联系人:栾禹电话:0415-7189565电子邮件:1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联系人:马晓苓电话:0415-6196667电子邮件:1nth6667@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