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0147344202610003

二、合同名称:2026年下学期及2027年上学期玉树市教育系统膳食经费大宗食材及营养餐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凌星公招(服务)2026-157

四、项目名称:2026年下学期及2027年上学期玉树市教育系统膳食经费大宗食材及营养餐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玉树市金鹰幼儿园 地 址:玉树市格萨都然巷15号 联系方式:13099701131 供应商(乙方):青海跃淼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77号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10棚A67号 联系方式:1529718181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下学期及2027年上学期玉树市教育系统膳食经费大宗食材及营养餐采购片区1牛羊肉类配送(01包) 数量:1.00 单价(元):98206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为片区1学校提供牛、羊肉(冷鲜/冷冻分割肉)等食材配送服务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98206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8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已瘦身)跃淼牛羊肉.pdf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牛羊肉类配送)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凌星公招(服务)2026-157包号:包1片区:片区1牛羊肉类配送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下学期及2027年上学期玉树市教育系统膳食经费大宗食材及营养餐采购采购合同编号:青海凌星公招(服务)2026-157合同金额(人民币):折扣率95%采购人(甲方):玉树市教育局(盖章)中标人(乙方):青海跃淼商贸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6年8月17日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玉树市教育局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青海跃淼商贸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6年08月18日2026年不学期及2027年上学期玉树市教育系统膳食经费大宗食材及营养餐采购(青海凌星公招(服务)2026-157)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食品规序号等级质量要求配送范围数量品种格玉树市第三民族中学、学前集团(含玉树市第一幼儿园、玉树市第二幼儿园、玉树市第三幼儿园、玉树市第四幼须为冷鲜或冷冻儿园、玉树市第五幼儿分割肉(如因特殊园、玉树市第六幼儿园、原因需提供鲜肉,玉树市第七幼儿园、玉须经采购人书面树市第八幼儿园、玉树同意)。冷鲜肉应市第九幼儿园、玉树市在0℃~4℃条件福利幼儿园),玉树市下贮存和运输,冷牛巴塘乡中心寄宿制学校以甲方实冻肉应在-18℃以1肉Kg/(含巴塘乡中心幼儿际采购数下冷链运输和存储,园、巴塘乡上巴塘石榴量为准并提供全程温度记籽教学点、玉树州职业录。最终结算以净肉技术学校上巴塘附属小(去骨分割肉)的过学)、玉树市哈秀乡中心磅重量为准,不再以寄宿制学校(含哈秀乡酮体肉重量计价。中心幼儿园)、玉树市安冲乡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安冲乡中心幼儿园)、玉树市隆宝镇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德吉岭小学、隆宝镇中心幼儿园)。食品规序号品种格等级质量要求配送范围玉树市第三民族中学、学前集团(含玉树市第一幼儿园、玉树市第二幼儿园、玉树市第三数量羊2肉Kg/须为冷鲜或冷冻分割肉。冷鲜肉应在0℃~4℃条件下贮存和运输,冷冻肉应在-18℃以下冷链运输和存储。活羊必须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兽医检疫证明。符合国家标准GB2707-2016要求。幼儿园、玉树市第四幼儿园、玉树市第五幼儿园、玉树市第六幼儿园、玉树市第七幼儿园、玉树市第八幼儿园、玉树市第九幼儿园、玉树市福利幼儿园),玉树市巴塘乡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巴塘乡中心幼儿园、巴塘乡上巴塘石榴籽教学点、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上巴塘附属小学)、玉树市哈秀乡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哈秀乡中心幼儿园)、玉树市安冲乡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安冲乡中心幼儿园)、玉树市隆宝镇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德吉岭小学、隆宝镇中心幼儿园)。园)。按实际供货数量乘以结算单价计算。结算单价=玉树市营改办各成员单位询价小组月询价价格×中标折扣率。合同总金额为预估数,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三、服务期限、地点要求1.配送地点:玉树市第三民族中学、学前集团(含玉树市第一幼儿园、玉树市第二幼儿园、玉树市第三幼儿园、玉树市第四幼儿园、玉树市第五幼儿园、玉树市第六幼儿园、玉树市第七幼儿园、玉树市第八幼儿园、玉树市第九幼儿园、玉树市福利幼儿园),玉树市巴塘乡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巴塘乡中心幼儿园、巴塘乡上巴塘石榴籽教学点、玉树州职业技术学校上巴塘附属小学)、玉树市哈秀乡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哈秀乡中心幼儿园)、玉树市安冲乡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安冲乡中心幼儿园)、玉树市隆宝镇中心寄宿制学校(含德吉岭小学、隆宝镇中心幼儿园)。服务期限: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地等。技术规格质量等级应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等级一致:乙方所提供食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若食品质量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须根据甲方所需食材食品种类和数量按时保质保量配送。所需食材食品城区每天配送1次,城区周边学校每周配送2次。牛羊肉为冷鲜/冷冻分割肉(冷鲜肉0℃~4℃贮运,冷冻肉-18℃以下贮运),具体部位按学校实际需求为准。5.乙方向学校提供的牛羊肉,每批次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两证齐全)及同批次检验报告。6.以中标人实际配送量按月结算,结算单价=玉树市营改办各成员单位询价小组月询价价格×中标折扣率。7.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事项的,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由市教育局和市场监管局对其给予处分处罚,连续两次受到处分、处罚的,甲方将终止其供货资格。合同解除后,采购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乙方要严格按照招标范围进行配送,严禁配送超范围的食品及原材料。9.乙方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0.乙方对本项目所提供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必须与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有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供货商全部承担。11.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12.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1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14.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乙方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无商品标签、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产地、厂名、保质期、质量等级、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食材。(2)临期、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食材食品。(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5)超过保质期限的。15.验收时若不符合招标方的要求,甲方可以要求更换相同类别的品种,若双方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取消合约。16.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合同价款的5%将履约保证金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包一:280892.416元开户名称:玉树市教育局信用代码:11632721015069158Y账号:82010000000470029开户银行:青海玉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备注写一下项目名称+包几+单位名称+(履约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

九、其他约定根据国家关于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相关政策要求,甲方(采购人)承诺将在“832平台”完成本年度预留份额的采购任务,乙方应在甲方通过“832平台”下单时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

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树市教育局乙方(盖章):青海跃淼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祁统邦地址:玉树市行政综合大楼A厅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联系电话:0976-8829226账号:972900976910801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77号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10棚A67号签约时间:226年8月23日联系电话:15297181818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实3水时间:226年8月23日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跃淼商贸有限公司2026年下学期及2027年上学期玉树市教育系统膳食经费大宗食材及营养餐采购包一(项目编号:青海凌星公招(服务)2026-157/01),于2026年08月17日公开招标开标后,已完成评审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确定你公司为中标人。中标内容如下:采购内容牛、羊肉(酮体)等食材配送服务中标报价(折扣率)95%服务期限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服务地点巴塘乡中心寄宿小学、巴塘民师附小、哈秀乡中心寄宿小学、安冲乡中心寄宿小学、隆宝镇中心寄宿小学、玉树市第三民族中心、学前教育集团请你公司在收到本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尽快与玉树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玉树市教育局(盖章)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凌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AI签发日期:2026年08月18日Qinghailingxingprojectmanagementco.LTD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15号(城馨天悦3号楼二楼)联系电话:0971-8211766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