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 项目代码: 2510-330825-04-01-736253 标段(包)名称: 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11515001001 招标人: 名称:龙游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电话:13615783973 电话:0570-7883055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6-10-29 17:15:11 公示结束时间: 2026-11-03 23:59:59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10-29 17:15:12 附件: A3300000090011515001001.招标文件.V1.pdf 封面工程名称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标段名称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施工项目(招标编号:A3300000090011515001001)招标文件招标人:龙游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6年10月目录封面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投标方式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行政监督部门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三)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工程概况
二、合同工期
三、质量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七、承诺
九、签订时间
十、签订地点
十
一、补充协议
十
二、合同生效
十
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20.争议解决21.补充条款(合同主体双方还可以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附件4:附件5:项目管理人员组成表附件6:绿化养护注意事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另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动态核查证明(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若有)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制件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若有)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若有)投标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项目班子成员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审查资料技术标目录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若有)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资信标目录投标人一般情况近年财务状况表评分业绩汇总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情况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商务标目录投标总报价封面工程量清单报价已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工程名称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标段名称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已经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初步设计批复的函,龙发改中[2025]1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项目业主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龙游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636.14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654.2100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市政道路234.8米,给水管道320米,雨水管道451米,污水管道314米,电力管线240米,通信管线250米,配套建设照明工程、交通标识等,建设地点:龙游县。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市政道路、给水管、雨污水管、电力管线、通信管线、配套照明工程及交通标识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建筑面积㎡。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95.189100万元。2.3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备注:/。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2)应以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5)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8(1)投标截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工程。(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需提供带二维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证书,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截止至投标截止日已年满65周岁的不得参加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1人;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tb.zj.gov.cn/)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ztb.zj.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年月日。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网上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6.2(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7.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邮政编码:324400电话:0570-7177213投诉受理部门: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龙游县鹏程路22号邮政编码:324400电话:0570-71772138.联系方式招标人:龙游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湖底叶村联系人:翁祖勇电话:13615783973邮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荣昌路177号二楼联系人:袁红惠电话:0570-7883055邮箱:1079957152@qq.com2026年10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龙游县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湖底叶村联系人:翁祖勇电话:13615783973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A地址:龙游县荣昌路177号二楼项目负责人:袁红惠信用评价等级:/联系人:袁红惠电话:0570-7883055邮箱:1079957152@qq.com1.1.4工程名称龙游县安贞路道路工程(荣昌东路至同庆路段)1.1.5工程建设地点龙游县1.1.6工程承包方式独立承包1.1.7本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基础设施。1.2.1资金来源及投资比例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投资比例:财政性资金比例:100.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市政道路、给水管、雨污水管、电力管线、通信管线、配套照明工程及交通标识等,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5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其他要求:/。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